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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一哥”郝卫平案涉收受央企千万贿金

来源:中国经营报

  国家能源局窝案审理逐渐接近尾声。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于2015年8月开审后,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受贿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

  《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知,郝卫平落马同样来自电力审批受贿。令人震惊的是,在把控电力审批权限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和所有的项目审批,均以金钱开路。

  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房子……一笔笔行贿和受贿,起于2004年到2012年,涉及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

  截至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有原局长刘铁男、原副局长许永盛、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等多人落马。

  “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在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700多万元受贿金额,并牵出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上项目没有不送钱的

  2012年某一天,河南周口,某电厂二期审批。该电厂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用纸盒装了60万元现金,当天开车进京。在位于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后备箱。

  两人几无寒暄。不过,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郝卫平否认收了这笔钱,一则他因身体原因不开车,二则从来没有接到过这么‘暴力’的送钱。”

  又是这个电厂这个负责人,因“郝卫平透露手头紧张”,几个月后再次开车进京,在同一个地方同样的场景,将80万元再次放到郝卫平的车内。

  类似的情况很多。郝卫平在江苏张家港一电厂开会,当天夜里又收到了一笔钱。

  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房子……一笔笔行贿和受贿,起于2004年到2012年,涉及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业的所有项目。

  电厂得到的回报就是项目路条。检方指控称,郝卫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间,通过电力审批收受巨额贿赂超过1000万元。“其中有700多万元是有郝卫平到案后主动交代的。”知情人士称。

  郝卫平受贿全部来于电力企业。《中国经营报》之前曾报道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受贿案件,两者升任司长之前履历相似,主要任职电力处。

  涉及多家央企及其下属公司。其中,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案发后被有关部门带走。“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将被判刑。”

  牵出副局长许永盛

  资料显示,郝卫平长期在发改委从事电力管理工作,2004年成为电力处处长,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升为电力司副司长。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成立新能源局,当年5月郝卫平改任核电司司长。

  其妻刘某,于2014年4月15日傍晚,从首都机场出境被发现,有关部门人员直接去郝卫平家,随后将郝卫平带走。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于2014年4月15日监视居住,4月25日被公安机关逮捕,5月16日被免去司长职务,10月31日检察院送达起诉书。其间,法院两次退回审查,且因案情复杂,延长审理期限3次。

  据了解,某能源企业筹备上市期间,刘某担任该公司财务顾问并获得20万美元费用。

  旁听人员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为此向郝卫平送钱金额超过500万元。“其妻还曾低于每平方米一万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该公司的分别位于国兴家园和观湖国际两套14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房子。”

  郝卫平落马后,牵出了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信息显示,许、王、郝曾同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后在发改委能源局共事多年,主管电力工作。当时,许是基础产业司综合处处长,后任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王郝则分任电力处处长和副处长,许是王、郝的直管领导。

  谁来监督审批环节

  审批环节到底有多复杂,李克强总理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办公会交办的事竟然卡在一个处长手里。”

  按照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司的职责划分,主要是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一内部人士详细向记者介绍了项目审批流程。2004年以前,1978年以后,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这种审查是国有企业特有的审批方式,可研报告审批之前,项目要立项。”

  2004年审批改革。对可行性审批,改为建设许可进行审批,减少对企业的审批内容。但改革后地方和企业不适应,要取得24个文件,需要相关部委的支持。能源局启动了“三年早知道”举措,即把国家重点项目事先向社会和企业、地方政府公开。

  为此,能源局公开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项目。“当时不针对单个项目,这是路条的雏形,后来演变为一个项目一个文件。”

  所谓路条,并不是法定程序和必须程序。“因为企业跑部委时无凭无据,部委不愿意配合,所以国家发改委给企业统一出一个函说明项目初步审理,建议其他部委配合,之后国家能源局职能部门再予以‘核准’即可以开工了。”

  比路条复杂的程序是项目签批程序。上述内部人士介绍,企业将项目向递交地方核准报告,地方上报国家发改委后能源司火电处起草相应审查意见,副司长签批,上报司长,再报局长,各司长会签,后报送办公厅核稿,最后报局长然后签发,最后办公厅发出。旁听人员告诉记者,“郝卫平在法庭上介绍,审批没有时间限制,但有领导重视和督办,几天可以办完。如果没有,实际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几年。”

  得以印证的案例很多。2012年5月11日至12日,刘铁男带队赴重庆调研当地能源发展和保障工作。10多天后,能源局正式下发重庆万州发电项目、安稳电厂扩建和合川二期第二台机组等3个新建电源项目共398万千瓦的路条。此前,该项目被拖了一年之久。

  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news.sohu.com false 中国经营报 https://news.cb.com.cn/html/economy_9_28623_1.html report 2972 国家能源局窝案审理逐渐接近尾声。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于2015年8月开审后,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受贿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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