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律师评“93万房子里有男尸”:可诉解除合同

来源:澎湃
事发现场。 图片来自网络
事发现场。 图片来自网络

  刚买来的5层民居,新主人在过户完成、打扫卫生时竟发现一具男尸……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日从温州苍南县警方获悉,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11月29日在苍南县龙港镇翔光巷一处民房内被人发现,发现者是房屋的新主人,约半个月前以93万元从原房东手中买入。

  据警方介绍,腐尸发现的位置在三楼一个房间内。过户前,该房屋被用作出租,1-2层开理发店并供店主居住,3-5层租给某酒店作为员工宿舍,并存放杂物。买房前,现房东看过房,但事发房间因上锁未能进入。

  29日,苍南警方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死者系董某(男,1995年出生,重庆黔江人),死亡时间较早,尸体高度腐败,尚未发现他杀迹象。

  据周边居民介绍,董某是租用房屋的酒店服务员。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新房东是当地人,买房的用途是自住、投资。

  房产发生如此变故,买方能否退房?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表示,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凶宅”有过界定,但“凶宅”之说作为民间习俗,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被接受。一般来说,发生过自杀、凶杀并造成重大伤亡的可算“凶宅”,而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不在上述范畴。

  “趋吉避凶是普遍的社会心理,对住宅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感到忌讳、恐惧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也是一种无害的风俗。买房时,除了房屋质量、朝向、环境、交通,购房者还有追求平安、吉祥的愿望,而‘凶宅’显然会影响居住者的心理状况,客观上也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该案中,买家还目睹了尸体,无论原房东是有意或无意隐瞒事实,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或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在一定范围内降低房款。”吴建胜说。

  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侦查此案,并提醒网民不要随意猜测,散布虚假消息,制造紧张气氛。

news.sohu.com false 澎湃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03098 report 1184 事发现场。图片来自网络刚买来的5层民居,新主人在过户完成、打扫卫生时竟发现一具男尸……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
(责任编辑:UN654) 原标题:93万买的房子里有一具腐尸,律师:可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