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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实名举报合肥“房叔” 共获4万元奖励

来源:新文化报
原标题:实名举报合肥“房叔”5人共获4万元奖励
  因实名举报合肥“房叔”方广云,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等五人分别获得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给予的每人8000元举报奖励,12月15日上午方义虎已经提交了汇款账号。

  据了解,2012年开始,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等五人多次举报曾任合肥瑶海工业园站北社居委书记的方广云贪污、侵吞拆迁安置房。检察机关经初查后认为,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去年12月26日上午,合肥“房叔”案件宣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鉴于举报人员有功,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举报者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等5人每人8000元举报奖励。

  15日上午10时许,方义虎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了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听取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举报奖励领取说明后,现场提交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其余4名举报者还未前来领取奖励。

  “方广云伪造材料,骗取拆迁款,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开始收集材料,到法院、检察院去告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处他的问题。”方义虎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我并不在乎这些钱,我会将这笔举报奖励捐献给需要上学的孩子们,希望能给他们提供一点帮助。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笔奖金是瑶海区检察院近年来发放的数额较大的一笔举报奖励。“我们发放举报奖励主要是为了弘扬正气,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犯罪,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

  “房叔”做了什么?

  2005年以来,方广云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以及拆迁补偿费、安置费,合计价值398.4万余元。

  另外,方广云2007年以来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拆迁补偿费44.8万余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837.9万余元。

  “房叔”咋骗房的?

  方广云等人是如何突破国家房屋拆迁安置规定,大肆骗房的呢?

  —违规迁户 如方广云的女婿范某户口原在合肥市庐阳区,方广云却通过派出所,违规将其女婿等5人的户口迁至本社区,并伪造拆迁房屋登记表等,为其骗取3套安置房。—虚增人口 方广云被控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磨店派出所原户籍民警詹卫东共谋,在站北社区虚增张宇飞等5人的户口,方广云再出具虚假拆迁安置证明,套取安置房3套。—盗用户籍 方广云与合肥市原瑶海工业园拆迁办多名工作人员相勾结,私自盗用本地多名村民的户籍参与分房,然后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再转卖。甚至几名已去世多年的老人,也被冒名用于骗房。

  “房叔”下场如何?

  2014年9月29日,方广云在庐江县法院受审。2014年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尘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方广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方广云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举报那些事儿

  1 哪些事情可到检察院举报?

  那么,什么事情可以举报呢?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检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举报贪官的时候,要“按级别”举报,举报线索一般由被举报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检察院管辖。”《规定》要求检察机关遵照实事求是、依法稳妥的原则,开展举报失实澄清工作。

  2 通过什么方式举报?

  根据《规定》,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人民群众可以采用信函、走访、传真、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电话“12309”、最高检举报网站“www. 12309.gov.cn”等方式进行举报。

  3 举报人有哪些权利?

  申请回避 发现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查询结果 举报后一定期限内没有得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举报的检察院询问,要求给予答复。

  申诉复议 检察院对举报不予立案的,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是受害人,还可以申请复议。

  请求保护 如果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可以请求检察院予以保护。

  获得奖励 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根据规定请求精神、物质奖励。

  4 举报要不要实名?

  《规定》要求,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对举报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预防和处置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行为。举报人在诉讼作证时,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对举报人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比如:通过密封机要袋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个人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等等。

  实名举报应当逐件答复,除联络方式不详无法联络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

  5 奖励举报人奖金提高多少?

  另外,每案奖金数额不超过二十万,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最高不超过五十万。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news.sohu.com false 新文化报 https://enews.xwh.cn/shtml/xwhb/20151216/238994.shtml report 2932 因实名举报合肥“房叔”方广云,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等五人分别获得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给予的每人8000元举报奖励,12月15日上午方义虎已经提交了汇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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