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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窗口期 中国官媒批菲律宾提请仲裁闹剧

来源:澎湃
原标题:“南海仲裁”窗口期 中国官媒批菲律宾提请仲裁闹剧

  11月底,所谓的“南海仲裁庭”结束了为期5天关于实体问题的庭审,并要求中国于2016年1月1日前提交书面回复。预计2016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将就“南海仲裁案”作出关于实体性问题、剩余管辖权问题的裁决。

  对于菲律宾一首主导的这一政治闹剧,中国外交部多次严正阐明了仲裁庭对菲诉求事项没有管辖权,以及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

  本月初,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动“南海仲裁”,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其实质不是为了解决争议,而是企图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官方媒体密集发声,从法理上、事实上对菲律宾的这一政治挑衅予以全方位的批驳。

  12月14日到18日,《人民日报》连续发表5篇署名“钟声”的文章,从菲律宾的“洗白行径”、中国对南海主权的正当性、《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权威性、“南海仲裁”本身的荒唐性、中国“不接受、不参与”态度的正当性五个方面,详细阐释了中国的立场与态度。

  同一时间,《光明日报》也连续发表系列评论,全面解释了中国为什么保持“不接受、不参与”的态度,以及为什么南海诸岛的主权向来属于中国。

  “这些媒体的密集发文,很好地阐释了中国政府对仲裁案的立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学者薛晨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这些文章所体现的观点和立场非常明确。在南海仲裁庭陆续做出裁决的时期,中方更应该通过媒体以及各个渠道进行阐述,不断地揭示仲裁庭自我认定拥有相关管辖权是不合法的行为,以及这一仲裁本身持有的并不公正。

  学者:“南海仲裁”严重影响国际海洋秩序

  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根据《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就中菲南海争议向中国发出《仲裁通知》、启动强制仲裁程序以来,中方多次通过外交途径向菲方表明不接受菲方提起的国际仲裁、也不参与仲裁程序的立场。

  根据《公约》规定,即使当事一方不参加仲裁员的指派和仲裁庭的组建,另一方仍可通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相关机制完成上述工作。2014年6月,由五人组成的仲裁庭组建完毕,仲裁转入仲裁庭主导的程序。

  中方在多个场合向仲裁庭和常设仲裁法院书记官处阐明了“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法律依据——仲裁庭对本案没有管辖权。2014年12月7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方的严正立场,这一文件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常设仲裁法院书记官处。

  2015年10月29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作出裁决,对菲律宾提出的15项请求中的7项具有管辖权,主要涉及中菲都主张的海洋地物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法律地位及其产生的海洋权利。

  对于这一将南海国际化的举动,菲律宾显得“信心十足”。 10月底的裁决作出后,菲律宾总统府副发言人华尔地(Abigail Valte)对媒体“自信”地表示:“我们能在这一轮之后的半年内取得仲裁庭的裁决。”

  10月底,中国外交部当即发布《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裁决的声明》。声明表示,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行径,呼吁各方共同努力,维护《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外交部指出,应菲方单方面请求建立的所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出的裁决无效。

  “目前裁决的结果没有出来,很难判断对中国有什么影响。”薛晨表示。

  长期关注这一议题的北京大学海洋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波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菲提请的该案会给仲裁庭构成严峻挑战,因为这涉及《公约》很多模糊条款的重新解释,它不仅会对南海问题造成重大影响,也会影响世界其他地区的海洋争端。

  “我个人预测,仲裁庭不太会做出有实质性的裁决,因为该案兹事体大,关系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很多条款的澄清和解释。况且,其他争端方也都没有参与。如果出现不利于中国的判决,这是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海洋秩序的严重倒退。”胡波说。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此前在12日在2015年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开幕式发表演讲谈及南海问题时表示,中国将继续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以及中国与东盟各国达成的各项共识,坚定维护自身合法、合理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坚决反对个别国家以及域外势力激化争议、制造紧张的错误行为。与此同时,中国也愿继续本着地区国家普遍认同的双轨思路,一方面依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通过与直接当事国对话协商妥善处理争议,有效管控分歧,一方面与东盟各国一道,共同维护好南海的和平稳定以及航行飞越自由。

  《人民日报》:中国维权意志坚定,算计只是自取其辱

  由《人民日报》国际评论部联合撰写的“钟声”系列评论,以十分罕见的严厉措辞猛批了“南海仲裁”这一闹剧。

  在评论主导整个仲裁案的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时,文章称,“菲一方面极力掩饰自身的非法行径,另一方面却大肆污蔑中国在南海的各项合法权利及正当之举。所谓‘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德尔罗萨里奥的虚矫浮词粉饰不了菲方侵夺中国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客观事实,反而更加印证了菲方贼喊捉贼的强盗逻辑。”

  文章表示,国家主权是当代国际法的核心原则,没有任何势力可以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切莫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自身利益的苦果。“我们在此奉劝以德尔罗萨里奥为代表的某些人士切莫误判形势,在中国政府和人民坚若磐石的南海维权意志面前,所有处心积虑的精心算计只能是徒劳之举,自取其辱。”

  文章称,中国一直拥有南海诸岛的主权,二战胜利后又通过一系列行动收复南沙群岛,可以说是物归原主。南沙群岛一直是中国的,何来“无主地”?炮制“无主地”说辞,充分暴露了菲方领土扩张主义和毫无底线的贪欲。“菲当局的某些人,利令智昏,数典忘祖,公然践踏菲律宾人民的感情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果实。”

  文章表示,菲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案,不过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菲方是想借此闹剧攫取中国的领土。然而,中国人民捍卫自己国土的决心坚如磐石,中国的领土只能由中国人民自己做主。任何依靠一纸所谓的“裁决”来否定中国主权和权益的企图,都只是镜花水月般的妄想。菲方为了扩张领土,自食其言,偷梁换柱,只能让世人不齿。

  针对“南海仲裁庭”做出的相关裁决,文章称,有关裁决还歪曲解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条款,对公约所规定的“就争议问题交换意见义务”任作解释,企图降低各缔约国进入争端强制解决程序的门槛,为一些国家策划新的闹剧铺平道路。

  “大玩倒黑为白的手法,竭其所能为菲方观点说项背书,罔顾基本事实,违背根本法理,为菲非法侵占中国领土和侵犯中国海洋权益张目。仲裁庭论证过程中充斥着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断之辞,失实、失理、失义,完全没有显示出公正客观的立场。”

  文章表示,将领土主权问题交由第三方裁判,不可信、亦不可取。文章称,在当前“中国南海威胁论”甚嚣尘上的背景下,我们怎能将如此重大、复杂的领土主权问题,交由5个对中国缺乏深入认识甚至戴着有色眼镜的人,依据西方主导的游戏规则来裁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归根到底是维护领土主权,合理合法,应得到各方尊重。

  《光明日报》的相关评论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不是规避应诉,而是认为强制仲裁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双边协商、谈判最能体现当事方的意愿,才能真正解决争端。

  文章表示,对于关乎国家领土主权、海洋权利等重大敏感问题,很多国家都不接受通过第三方解决争端。即使被无端拖入有关诉讼和仲裁,也往往拒绝参与。1986年美国在“军事和准军事活动案”中败诉后,一直拒绝接受国际法院任意强制管辖权。伊朗在“美国外交和领事人员案”中、土耳其在“爱琴海大陆架案”中、俄罗斯在“北极日出号案”中,均拒绝参与有关诉讼或仲裁。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捍卫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符合国际惯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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