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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公车改革年底前完成 媒体:取消车辆如何处理

来源:新京报 作者:沙璐
原标题:央企公车改革年底前完成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昨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两个意见的落款时间均为2015年12月29日。据了解,涉及的各部门单位在今年1月已经收到了文件。调查发现,一些事业单位早就开始进行公车改革,有些甚至已经完成。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在文件公布之前,很多工作已经开始进行,比如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就征求了很多意见。不过,总体改革进行是在文件印发之后。

  根据意见要求,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在2016年年底前都会完成。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企事业单位很多已经市场化,其公车改革难度比党政机关要小一些,因此会进行得比较快,尤其是中央层面会进行得更快。

  【焦点事业单位车改】

  按“中央直属”“部门所属”分类推进

  赵辰昕表示,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一是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二是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专家表示,之所以分类推进,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中央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层级更高,重要性更强,也更加整齐划一,在推进时阻力会小一些;而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层级低一些,内部门类复杂,比如会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及公益性、准公益性等不同的类型,推进时难度会大一些。

  赵辰昕表示,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据相关人士介绍,有些单位已经市场化了,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保障公务出行,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将继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走回头路”。

  【焦点企业车改】

  原则上只给“主要负责人”配公车

  意见规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赵辰昕也表示,其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第一个针对是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第二个针对是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第三个针对是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对于配备公车情况,央企各层级的规定不同,对于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意见还要求,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车。

  中央事业单位车改

  时间表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

  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

  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改革范围

  ●单位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中央企业车改

  时间表

  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不含境外中央企业)。

  ●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

  追问1

  车改取消车辆将如何处理?

  中央企业和中央事业单位在公车处理上的要求并不相同。

  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公务用车。相关人士表示,央企一般由企业自行处理。

  事业单位则规定较多,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的车辆分别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规定程序统一规范处置;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由主管部门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委托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追问2

  企业和事业单位车补如何发?

  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央企则分为两类,对于央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央企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据了解,目前一些完成车改的中央事业单位,其普通员工交通补贴在几百元不等;一些央企的员工表示,之前公司一直有交通补贴。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由于企业情况不一样,目前的标准只是一个定性的规定,没有涉及具体金额的定量标准。接下来,中央企业的车补标准会由其主管部门,如国资委、财政部等研究具体的方案。对于之前有补贴的情况,在车改过程中也会规范。

  追问3

  企事业单位车改有何难度?

  意见指出,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经费来源多样,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尚在推进中,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复杂性。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由于涉及的单位比较多,因此这次主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此外很多事业单位已经市场化,因此在推进时间上会比之前快一些。

  中央企业的问题也不少,此前,中纪委曾多次就央企领导人员公车超标进行通报。意见中也指出,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央企公车管理不够规范、公车配备范围过大等问题。

  这次的意见中特别对高标准配置车辆有明确要求。根据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

  相关人士表示,这次的意见属于“改革+管理”,如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等规定,对以前如央企买豪华车以及违规使用等问题都进行了规范,文件的意义很大。

  追问4

  地方企事业单位何时车改?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要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经完成,地方党政机关正向深层推进。现在中央企事业单位已经开始,之后是否会进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省级车改。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企事业单位的车改意见也已经发给了地方,并征询了地方的意见,“但由于目前各地方的重点工作是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向市县推进,因此何时进行目前还不确定,但应该会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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