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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平反者的春节:39岁被催婚 接待取经申冤者

来源:综合 作者:华商报
原标题:4名冤狱平反者的春节
曾爱云、钱仁风、陈满、蔡金森,虽然性别、年龄、家乡并不相同,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遭遇——冤狱多年,终获平反。此前,华商报“华商专访”栏目曾对他们进行过专访,并引发热议。

4名冤狱平反者的春节

4名冤狱平反者的春节

4名冤狱平反者的春节

  曾爱云、钱仁风、陈满、蔡金森,虽然性别、年龄、家乡并不相同,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遭遇——冤狱多年,终获平反。此前,华商报“华商专访”栏目曾对他们进行过专访,并引发热议。

  刚刚过去的春节,是他们洗刷清白后的第一个春节,他们是如何度过的呢?日前,华商报记者对这4位冤狱平反者进行了回访。

  曾爱云

  39岁被催婚要是今年娶媳妇能拿大红包

  案情回顾:曾爱云,1977年1月生,湖南邵东人。2003年,曾爱云在湘潭大学读研时卷入一起凶杀案。后被湘潭中院三次判处死刑。2015年7月,湘潭中院判决曾爱云无罪。至此,曾爱云已被羁押11年零9个月,共4382天。

  此前,曾爱云已在狱中度过十来个春节,他16日告诉华商报记者,狱中过年期间不用劳动,可以看电视,也可以给家人打一个亲情电话。

  “往年家里只有哥哥和妈妈一起过年,冷冷清清。”曾爱云说,今年春节期间,在外打工的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都回来了,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有四五十号之多。“我们一起聊天、开玩笑、打牌,非常开心。”

  除夕夜,曾爱云和母亲、哥哥、姐姐、两个外甥一起吃年夜饭,“嫂子比较忙没过来,我们六口人过的年。”大年初一到初三,他都和家人聚在一起,之后还去了趟长沙见儿时的玩伴,初六还参加了高中同学聚会。

  正月初一也是曾爱云的生日,他也过了有生以来最特殊的一个生日。“我们这边的习俗原本是,初一去父亲的亲戚家拜年、串门,初二去母亲这边的。但今年初一,我的舅舅舅妈、表兄弟姊妹都来我家看我,为我庆生。这是我从小到大过过的最特殊的生日。”

  大年初三,曾爱云和堂兄弟们一起去了姨妈家附近的水库,并在那里拍了许多张合影。拍照时,曾爱云喜欢用右手比出胜利的“V”字形,脸上也恢复了久违的笑容。

  曾爱云1997年考入湘潭大学,是全村第一个考入重点本科的孩子,曾是全家甚至全村的骄傲。如今,他的同龄人都已结婚生子,许多人都有房有车,而他还“单”着。春节期间,他也免不了被亲友们催婚,“长辈们催得急,都说让我抓点紧,要是今年娶媳妇,就包大红包给我。”曾爱云说,自己现在还没有对象,国家赔偿和善后工作都还没结束,他还没有心思去考虑成家的事。

  去年12月,湘潭市中院通报,对曾爱云重审改判无罪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赔偿金127万余元。不过曾爱云并不认可这一赔偿金额,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已于今年2月1日向湖南省高院提起复议。

  陈满

  除夕吃了最爱的回锅肉、腊肠时隔24年 再拍全家福

  案情回顾:陈满,1963年生,四川绵竹人。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陈满被列为嫌疑人,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坚称蒙冤,其家人多年坚持申诉。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再审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失去自由23年后,陈满终于能回到家乡绵竹,与家人一起过一个期待已久的团圆年。

  16日,陈满告诉华商报记者,往年在狱中过年,他的心情总是非常复杂,“一想到别人家都能团圆,自己和家人却被一墙隔开,就非常痛苦。最大的心愿就是能陪着父母开开心心过年。”

  如今,陈满终于实现了心愿。除夕夜,陈满的大哥、二哥、侄儿(大哥之子)、侄媳欢聚在陈满父母家,大嫂掌勺,为全家做了一顿丰盛又意义非凡的年夜饭。“回锅肉、腊肠、腊肉,这都是我最爱吃的,也是这么多年都没有尝过的味道。”陈满说。

  当晚,陈满的侄儿提议拍张全家福,陈满被围在中央,父母坐在他的左右两侧,哥嫂和侄儿、侄媳站在他们身后,“咔嚓”一声,一个个幸福的笑脸就此定格——24年前的春节,陈满也曾有过一张全家福,当时他怀中只有两岁的侄儿如今已经成家,而陈满还是孤身一人。

  春节期间,来陈满家道贺的亲友和采访的记者一拨接一拨。“最多的一天,来了四拨人。”陈满笑言。除了在家接待访客、外出和高中同学聚会,整个春节,陈满都陪在父母身边。“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多陪父母,尽尽孝心。”

  陈满说,重获自由半个月来,他基本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他也有了手机,目前已学会打电话、发短信、看微信,手机的其他功能还在摸索学习之中。“23年前还只有BP机,大老板才有‘大哥大’,一个要几万元,没想到现在人人都有手机了,还有这么多功能。”

  对于未来,陈满说,他也想过成家的事,但“目前还走不到这一步,我还需要多接触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们的思维。自己的身体、心态都还需要调整。”

  钱仁风

  回想在监狱过年 心情复杂感慨“和家人在一起很幸福”

  案情回顾:钱仁风,1984年10月生,云南巧家县崇溪乡人。2002年2月,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2002年底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狱13年来,她坚称无罪,不断申诉。2015年12月,云南省高院下达再审判决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

  今年春节,是钱仁风重获自由后第一次回家过年。16日,钱仁风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春节,她的理解就是四个字:“家人团聚”。只是家庭并不完整,母亲在她出狱半年前已去世。

  除夕夜,钱仁风和父亲、哥嫂、两个侄儿一起在家过年,“最遗憾的就是我母亲不在了,往年都是她和嫂子一起做年夜饭。”钱仁风说,她和嫂子一起做了年夜饭,有鸡有鱼,“农村讲究年年有余。”

  钱仁风说,在她的家乡,初一要吃鸡蛋,初二初三要上坟、走亲戚。“我们老家的规矩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回家过年,所以我的两个姐姐都只能初二回娘家。”初二上坟后,钱仁风和亲友们一起拍了全家福。

  钱仁风告诉华商报记者,往年在监狱里过年,吃完饭自由活动时别的狱友都在看电视或是看书,而她总是长时间站在走廊往窗外看,“我想往家乡的方向看,但什么也看不到。很想家,心情很复杂。”她感慨,虽然如今的年味似乎没有记忆中那么浓了,但还是让她感动,“和家人在一起很幸福。”

  如今,钱仁风已过而立之年,年迈的父亲为她的婚事担忧。“在我们这儿,女孩25岁前都成家了。但我现在还没考虑这些。”钱仁风说,她想等拿到国家赔偿后再做打算,虽然很想在家陪伴父亲,但迫于经济压力,她年后还是不得不考虑外出打工,“我大概会去广州那边找工作。”

  蔡金森

  除了走亲访友还接待了来“取经”的申冤者

  案情回顾:蔡金森,1973年1月生,福建莆田人。1994年1月,莆田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经莆田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4人被以抢劫罪判处死缓。2016年2月4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宣判,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4人均服刑二十余年,其中蔡金森经多次减刑,于2014年8月出狱。

  去年春节,蔡金森的身份还是“刑满释放犯”。今年,蔡金森终于在服刑二十余年后,第一次以清白之身过年。谈及身份的转变,蔡金森向华商报记者感慨:“心情肯定是不一样的,可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回想以前在监狱的日子,“每到春节,每个人都变得烦躁。虽然可以给家人打一次电话,但也只有5分钟,可想说的话太多。”

  出狱后,蔡金森成了家,并于去年有了女儿。42岁当上爸爸,女儿成了蔡金森的心头肉,他的微信头像也是抱着女儿的照片。“孩子现在已经4个月了,正是调皮的时候。她是我的宝贝。”除夕夜,蔡金森和妻子、女儿以及老父亲一起过年,妻子做了6个菜,还煮了水饺,一家4口尽享天伦之乐。大年初一,蔡金森的妹妹妹夫一起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全家8口人一起拍了全家福。

  春节期间,除了走亲访友、接受采访,蔡金森还接待了一些前来“取经”的申冤者。“他们上家里来找我,让我介绍些经验,可我也说不出来啥,只能把律师的电话告诉他们。”

  22年前,蔡金森是最早被警方带走调查的嫌疑人,他称在多次刑讯逼供下被迫供出许金龙、许玉森和张美来,为此一直心怀愧疚。被宣告无罪的当天,蔡金森当面向3人道歉,4人一起喝酒庆祝。“我们住一个村,现在也经常碰面。我们商量着正月十六去福建省高院、检察院送匾,感谢他们还我们清白。”

  为了维持生计,蔡金森已在隔壁村的染布厂找到工作,正月十七就要开工了。 华商报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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