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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区卫计局发通知索药品“回扣”:防受贿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区卫计局发通知索药品“回扣”

  京华时报讯 针对有关以内部传真电报形式发《通知》向药品供应商索要“回扣”的举报,2月19日上午,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卫计局曾发出通知,要求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基药时,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一定比例的资金,但下发通知的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

  >>爆料

  药品供应商须返12%货款

  早前,有网友爆料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规定,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基药采购结算时,相关药品供应商必须先行给予卫计局不低于12%的供应货款返利,这些采购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才向药品供应商支付药款。

  爆料人还提供了一份内部传真电报的通知,该通知的单位编号为[2015]1号,签发时间为2015年1月4日,签发人为陈大顺。

  通知下发给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通知称:“按照区政府杨黔副区长于2014年12月26日主持召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采购专题会议精神,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基药时,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一定比例(不低于12%)的资金需尽快存入区卫生事业发展基金财政专户。存入专户后带银行回单到区财政局综合股开具财政收据,并及时将收据交卫计局进行财务登记。各单位按相关要求登记备查账,以便按规定使用。”

  通知下方还附有专户名称、账号和开户行,落款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在这张传真电报单上,还有一行批示,通知供货单位严格执行,并落有李某某的字样。

  爆料网友称,在国家医疗改革措施中,采取高压态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然而,七星关区卫计局如此明目张胆公然索要“回扣”,让人感到不寒而栗,触目惊心。

  “返利”政策推高用药费用

  据爆料者统计,从2015年春节到年底,药品供应商们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按采购金额12%的标准向七星关区卫计局给予了所谓的“返利”,合计200余万元,企业因此承担了不菲的成本外开支,使得原本微薄的利润所剩无几。

  此外,加上累计未支付的2800万元货款,使得经销商陷入经营危机,根本无力支付卫计部门索要的返利。

  爆料者称,这种“回扣”导致无法保障医疗机构的基药配送,无法满足群众对低价药的需求,使得药品供需出现严重缺口,间接地推高了用药费用。

  贵州当地媒体曾在去年8月接到七星关区群众投诉并进行了调查,显示乡镇卫生院多数没有低价的常规药,基本都是高价药。

  药品供应商们曾多次就“回扣”问题向卫计局反映,呼吁停止向药品供应商收取返利,但未获得有效答复。

  爆料者称,七星关区卫计局下文所谓“返利”行为,于法无依,明显行政违法。此外,这种把回扣管理合法化的做法,涉嫌单位受贿。

  >>回应

  返利金都用在群众身上

  19日上午,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1月4日该局下发返利的内部通知,且现在仍在执行。

  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系统中有28名负责人因受贿而被处理,导致该区卫生系统瘫痪约半年。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3月七星关区纪委通报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包括5起乡镇卫生院院长受贿问题,全部为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

  “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公立医院或卫生院的骨干,受贿的原因和药品回扣有关。”该负责人称,区卫计局针对此事向毕节市领导进行了汇报,最后决定采用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一定比例的方式,把钱统一存入区卫生事业发展基金财政专户,以此防止干部受贿。

  “12%的标准,是经过我们调查,给出的一个平均值。”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要求返还金额并非强制性行为,供应商有权利选择拒绝。

  “从执行通知到现在,我们区的卫生系统中,再也没有出现受贿的现象。”该负责人称。

  对于卫生事业发展基金财政专户将如何使用?该负责人表示,所收的钱都被用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上,“根据医改政策,钱主要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

  据《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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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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