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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引入社会救助 防止被恶意欠薪者报复社会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代表建议引入社会救助 防止被恶意欠薪者报复社会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刘相琳)“被欠薪者本是受害者,但一些被欠薪者因处理方式不当却变成加害者,情况令人担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此间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建议,引进社会救助机制,防止被恶意欠薪者报复社会。

  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实施了多项举措,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但由于欠薪事件发生原因复杂,有时法律责任难以分清;有的欠薪企业确实无力支付报酬;被欠薪者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周期长,且被欠薪者诉讼能力有限。周光权说,上述原因导致部分恶意欠薪案受害人因权利得不到保障,走上用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的不归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周光权称,考虑到依照常规途径处理欠薪案有诸多法律、法规限制,且需一定时间。建议由社会公益组织给予必要救助,发挥公益组织反应快,救助机制相对灵活,回旋余地大的特点,协助政府、司法部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目前,社会上已依法注册成立了一些公益组织,尤其是刑事被害人救助机构。周光权建议,对被欠薪者的救助可以依托于这些运作正常、行为规范的机构开展。根据客观情况,进行无偿援助和有限援助。在此过程中,公益组织不得盈利。

  周光权认为,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政府如若认为有关欠薪纠纷依法及时处理存在实际困难,但相关事件涉及紧急情形时,可以和有关社会公益组织协商,请其对被欠薪者给予必要救助。相关政府、司法部门对公益组织的活动,在证据提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除了对公益组织的活动给予必要支持外,甚至还不排除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周光权说,由公益组织出面处理某些欠薪纠纷,可以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社会功能,使之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必要补充。

  作者:刘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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