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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夜发布楼市新政:非户籍购房社保1年改3年

来源:澎湃
原标题:深圳深夜发布楼市新政:非户籍购房社保1年改3年

  继上海在四个一线城市中首个公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之后,深圳也“出手”调控楼市了。

  3月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容总共六条,其中关于传言许久的社保一年改三年也终于被证实。

  内容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而在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内容规定: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城住宅价格数据显示,深圳房价环比上涨3.6%,同比去年涨幅高达57.6%,均位居全国首位。至此,深圳房价已经连续上涨15个月。

  面对一路上涨的深圳房价,自今年2月就有传言称深圳将在春节后出台相关调控房价的政策,如社保一年改三年,首付比例提高5%,营业税免征由两年改成五年。

  首付贷被认为是深圳这一轮的楼市疯狂上涨推波助澜的加杠杆工具。在新政中,针对这一现象,《意见》规定,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深圳市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此前也对首付贷业务进行了整治。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表示,深圳“首付贷”线上为20亿至30亿元,建议暂停增量,清理存量,到期后退出。

  3月4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一份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的函。其中提到,“现针对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过热,银行、P2P、小贷公司等机构相继参与首付贷、高杠杆放贷、放大金融风险的现状,研究如何防范金融风险,要求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小贷协会对各自下辖企业推出的杠杆放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出产品模式和涉及金额。”

  3月18日,应深圳市金融办要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内容规定:自即日起,全市企业严禁新开展“众筹炒楼”业务。对于存量业务,立即停止募集并清理。任何企业不得通过更改“名称”、转为线下筹集等方式继续开展业务。通知指出此类行为增加了房价波动情况下违约概率,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深圳市的金融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除了首付贷,加杠杆贷款购房也被认为是推高深圳房价的一项举措。

  央行深圳中心支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末,深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7420亿元,同比增长40.0%。2015年全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8亿元,增长2.1倍。

  在政策面的调控之外,深圳官方也一直表态要采取措施调控深圳房价。

  2月4日,深圳市市长许勤在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深圳房价上涨过快,深圳市政府正在研究调控政策,确保房价在合理区间。

  2月24日,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杨胜军在参加网络互动答政平台“民生二维码”活动时称,深圳政府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调控房价。

  2月26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乔恒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控制投资投机需求,积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以下为《意见》全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深府办〔2016〕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四、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news.sohu.com false 澎湃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48629 report 2889 继上海在四个一线城市中首个公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之后,深圳也“出手”调控楼市了。3月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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