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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有问必答 参与立法出庭

来源:澎湃
原标题: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履职记:有问必答,并参与立法和出庭

  12位首批担任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履职半年来,做了些什么?上海市政府运用“外脑”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又起了怎样的作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上海市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兼职法律顾问,作为第一位代市政府出庭的兼职法律顾问,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国浩律所律师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认为,“上海市政府建立兼职法律顾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这些兼职法律顾问,与专职法律顾问即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可谓内外有别,内外结合,这样的协同在处理行政诉讼事务中,有助于把事实搞清楚,有助于把道理讲明白,有助于纠纷妥善解决。”

  兼职法律顾问的行为带有一定“公务性”

  2015年8月31日,12位首批担任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从上海市市长杨雄手中接过了盖有市政府红印的聘书。

  这12位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是从报名的14名专家、82名律师中经选拔脱颖而出的。其中,有5位是来自于上海市相关院校的资深法学专家,包括长江学者,教学名师,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有7位是有着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带有“东方大律师”、全国或上海市优秀律师、劳模等“光环”。首批政府法律顾问的期限是3年。

  上海市政府与兼职法律顾问签约,以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据市政府法制办综合业务处处长李平介绍,市政府法制办6个业务处室跟12位兼职法律顾问作了业务对接,每个业务处室对应2位兼职法律顾问,在年度工作任务中,每位兼职法律顾问除了共性化内容外,每个业务处室还会给兼职法律顾问个性化的工作内容,每位兼职法律顾问还要认领各自的课题,包括对“机动车额度总量控制和牌照拍卖制度”、“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进行专项研究。

  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国浩律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认为,“上海市政府聘任兼职法律顾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不是一种荣誉,对政府而言也不是聘而不用、顾而不问,而是实实在在、扎扎实实来发挥律师作用做事情的。”

  吕红兵表示:“市政府以聘任合同、工作任务书的方式,界定了我们兼职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义务与责任。在合同期间、在履职过程中,兼职法律顾问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公务性’,理应更加忠实与勤勉。”

  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多个立法过程

  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处长董海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政府立法中,他们确实很重视兼职法律顾问的意见征询,“我们大多是行政立法,在行政立法领域,我们是比较擅长的,而我们兼职法律顾问大多来自于民商事领域的专家和律师,比较擅长民商事方面的法律,双方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董海峰举例说,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办法立法时,上海共有产权保障很大的特征是政府和购房人“共有产权”,类似于民事法律中的“共有关系”,共有关系一旦成立,就会产生大量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进行此类法律制度设计时,就需要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其中,因为既涉及到行政又涉及到民事,前期在申请时是否具有资格是行政关系,但一旦跟政府形成共有关系之后,在产权份额上就会有民事权利处置。所以,在这个立法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傅鼎生教授等兼职法律顾问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他们从民事角度,也出了不少的好点子,能从两个专业法角度共同推进立法预设目标的实现。

  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主持工作的常江副处长介绍说,“在起草《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过程中,兼职法律顾问同样参与其中,律师涵盖面较广,他们可从政府外的视角,提供新的思路,而且,他们每个人研究的领域是很深的,点上的情况掌握得比较熟悉,可以给我们做支撑。此外,兼职法律顾问还参与了TPP规则出台后对上海自贸区改革的影响等多个专项法律问题的论证。”

  兼职法律顾问首次代市政府出庭

  兼职法律顾问代理上海市政府应诉,上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国浩律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是第一人。

  过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做被告的案子都是由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做代理人参加的,而目前的兼职法律顾问很重要的内容包括代理应诉。

  吕红兵回忆了去年9月21日第一次代表市政府出庭的情景:“那次应诉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我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一起出庭。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应诉配合起来非常好,内部的法律顾问作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更能理解行政长官的价值取向和想法,而我们外部的律师更具有独立性,且外部的律师在诉讼案中既代理过被告又代理过原告,我们对原、被告双方的思路、抗辩更清楚,只有做到内外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就可以把事实搞得更清楚,把道理讲得更明白。”

  “打官司,并不是让市政府和老百姓在法庭上辩得天翻地覆,实际上,我们是通过法庭这个平台,查明事实,讲清道理,最终实现息讼,案结事了。”吕红兵说。

  吕红兵分析,“内部的工作人员准备充分,按部就班,扎实推进,对证据材料了然于胸,他们系争事件全过程的熟悉程度是强于我们的,这也是他们的优势。法庭上是风云变幻的,而我们外部的律师更多的优势是随机应变,针锋相对。最终确实也到达了这样的效果。”

  每位兼职法律顾问都要认领课题,在吕红兵看来,这些课题是非常“接地气”的,他认领的课题是地下车库停车费的问题。“怎么在法律上做出规范,虽然还没成熟到立法阶段,但法制办已将此作为课题,这也是非常民生的课题。”吕红兵说。

  除了课题,兼职法律顾问参与立法过程是签约的“合同”里很重要的“规定动作”。“律师参与立法是有意义的。”吕红兵认为,不同于以往的以专家身份通过一两次座谈会来提供谏言,兼职法律顾问的身份让他能更早期、更前端地参与立法的全过程,如参与最初的课题研究、对立法的可行性判断,全方位参与到立法过程中。

  法制办与兼职法律顾问共建“有问必答”

  法律事务办理时咨询兼职法律顾问是签约“合同”的重要内容,而在形式上,咨询的方式打破了局限于会议室的座谈会,12位兼职法律顾问跟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建起了一个“俱乐部”微信群,有问必答,大家都异常踊跃。

  在具体遇见法律事务的处理时,兼职法律顾问也实时地出谋划策。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处长董海峰以兼职法律顾问“俱乐部”微信群中的一个讨论为例,“地铁方在建造地下轨道车站时需借用一些地面场地做施工场地,但欲临时借用的施工场地被外省市法院查封。以往,一般情况,场地查封,就无法动了,但如此一来,整条轨道交通的建设都要受影响,陈治东教授和孙志祥、张鹏峰、张毅律师等兼职法律顾问从各个角度,也出了许多好点子,他们提出,在不影响被查封物价值受损的情况下,借用就会有租赁费,反而可从被借用行为中获得收益,有益于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他们这种实现共赢的思路,有助于难题的破解。总而言之,我们这些市政府法制办的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在各自的领域里,合作得比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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