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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国土局涉嫌“定向出让”遭质疑

来源:综合 作者:中国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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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义乌国土局涉嫌“定向出让”遭质疑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A地块,从低价挂牌出让、设立前置条件到低价中标,一路备受公众质疑,遭到当地房地产业界的诟病。

  据义乌当房地产人士介绍,A地块地处繁华地段,市场估值约25亿元,却被10亿元低价挂牌,中标价为10.09亿元,楼面均价每平米仅为3178元,与A地块附近住宅均价约每平米20000元,商业均价超过每平米40000元的价格相去甚远。这种涉嫌“低价定向出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市场秩序、影响市场公平,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3月31日,《中国经济信息》记者来到浙江省义乌市,就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质疑一:低价评估又低价中标

  ——义乌国土局为何打破“常规”挂牌?

  2015年8月20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义土挂(2015)10号】”。据公告显示,“A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面积73833平方米,容积率1.5-4.3,挂牌起始价10亿元。

  据义乌市国土局2015年9月21日的“义乌东江路A地块出让结果公示”,“A地块”最终由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万博”)以10.09亿元的价格中标。后经过股权变更,于2015年12月31日办理了全部股权出质,并通过出质融资15亿元,短短三个月,溢价近5亿元。

  对于这个结果,当地质疑声不断。一是市值估价约25亿元的“A地块”被义乌市国土局以10亿元低价挂牌;二是没有按常规经过当地《义乌商报》公示,而是仅仅在义乌市国土局网站公示;三是违规设立了前置条件,由义乌市江东街道办进行资格审查;四是“A地块”属于“商住捆绑”出让,违反了商住分开、单独挂牌的规定。

  3月31日,义乌市纪委书记楼国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举报,“A地块”挂牌出让有没有经过市委常委会讨论应该咨询国土部门。

  当天,记者在义乌市国土局局长虞秀军的办公室要求就“A地块”挂牌出让事宜进行采访,虞秀军先是要求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待记者与义乌市委宣传部部长邵国龙联系后,虞秀军却借口开会离开了办公室。

  随后,记者致电并发短信给义乌市委书记盛秋平(原义乌市市长),亦没有得到回应。

  质疑二:资格审查设前置条件

  ——江东路街道办为何违规设立门槛?

  2015年8月20日,义乌市国土局发布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称“报名资格条件先由江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在第六条中明确要求,把“义乌市江东街道资格审核意见”作为“提交申请”的前置条件。

  据多家参与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介绍,江东街道办对企业不是“审核”而是“劝退”,并以各种理由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拒之门外。与公示的招标条件不同的是,江东街道办事处以“实力不行”、“牌子不硬”、“没有大型项目开发经验”为由,把大部分参与企业淘汰出局。因为没有江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导致许多企业无法参与竞标。

  3月17日,浙江省国土厅一位陈姓调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5年12月16日之前,浙江省一直按照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执行,所有的挂牌不能设置任何条件,要求乡镇开什么证明等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是挂牌的时候有人举报,我们会把它终止。”

  这位调研员向记者介绍,2015年12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0号】,这个文件明确规定,“禁止违规设定竞买条件。各地在出让土地时,不得违规在土地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中为特定竞买人设定以下前置条件”,其中第四条为“要求竞买人必须具有特定资质条件或提供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相关准入证明文件”。

  既然“A地块”挂牌出让设立“前置条件”涉嫌违规,那么又是谁安排江东街道办事处来负责“资格审查”的呢?

  3月31日下午三时许,记者来到义乌市江东街道办事处(义乌市政府行政4号楼),办事处金有富书记、毛建华主任、张玮玮副主任的办公室房门紧闭。记者致电采访,金有富称在开会,毛建华直接挂掉电话,张玮玮则不予接听。

  质疑三:退出竞标却加入股份

  ——退标企业为何变相中标?

  “A地块”最终由江苏新城控股集团的子公司“新城万博”以10.09亿元的价格中标。2015年10月19日,新城万博成立两个全资子公司:义乌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万博”)和义乌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悦房产”)。

  随后,“吾悦房产”股权发生的变更,被业界指为明显的“围标”现象。记者根据公开的工商资料绘制了“浙江义乌江东路A地块股权结构示意图”(见附图),从中不难看出其中疑似人为操作的痕迹。

  2015年11月14日,“义乌万博”发出清算公告。2015年12月31日,“吾悦房产”股权发生改变:新城万博占股51%,金华瑞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瑞禾”)49%。

  2015年10月28日,“金华瑞禾”的股权变更为上海融豪置业有限公司100%控股,2015年11月16日股权又变更为金华市景沐投资有限公司20%,上海融豪置业有限公司80%。上海融豪置业有限公司则由上海中梁地产集团100%控股。

  而上海中梁地产集团就是曾经参与“A地块”竞标的企业,后莫名中途退出,但最终却分享了“A地块”的中标利益。

  据义乌房地产业内人士判断,“A地块”由金华当地人邀请上海中梁地产集团参与围标后退出,然后借壳“金华瑞禾”分享中标利益。否则,经江东街道办严格“审查”的“新城万博”完全有实力独立开发“A地块”,或者,上海融豪置业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参股开发“A地块”,而不需借壳“金华瑞禾”,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稀释利益。义乌国土局低价出让土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背后疑有贪腐的影子。但这位业内人士不能向记者提供有力的证据。

  3月30日,记者联系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次日,汪瀚同志专门安排工作人员接收了记者反映的材料,并按相关规定,依法进入处理程序。

news.sohu.com true 综合 https://news.sohu.com/20160401/n443052427.shtml report 2738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A地块,从低价挂牌出让、设立前置条件到低价中标,一路备受公众质疑,遭到当地房地产业界的诟病。据义乌当房地产人士介绍,A地块地处繁华地段,市场估
(责任编辑:郭全 UN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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