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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搜狐网友认为应自动无偿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来源:搜狐网 作者:搜狐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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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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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民调消息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称: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对此,温州市国土局回应称,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媒体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此事引发了“土地期满如何续期”问题的热议。

  搜狐新闻据此推出相关话题调查,截止21日14时,共计23,848人参与话题讨论。83.91%的搜狐网友表示没有遇到过土地出让期限已满的情况,遇到的仅为8.18%。另外84.12%的网友认为土地期满不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14.07%的人称应缴纳,但不应太高。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你还会买房龄久的房子吗?超八成的网友明确表示不会,仅10.45%的人持相反意见。

  另外,近日多名学者认为自动续期即无条件续期,不需要补交费用。但对此意见,温州市国土局明确表示"不可能",并声称"此举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超九成的搜狐网友指责温州国土局不懂物权法,打着幌子继续用土地赚钱,仅3.77%的认为有一定道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你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比较合适的做法是什么?8成搜狐网友认为应自动无偿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12.12%的人认为.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另有7.2%的网友称购房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延长使用权期限。

  【相关报道】

  昨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召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法律问题研讨会,来自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续期问题进行了讨论。

  交锋1

  土地续期是否应收费?

  温州、青岛、深圳等地出现的因曾经的政策原因而出让的20年、30年的土地,如今面临续期,是否收费,是备受关注的争点。这也是昨天的研讨会上,学者们集中讨论的问题。

  "现在法律已经很明确,土地最高使用期是70年,但是许多地方在出让时,不是按70年办的。"著名法学家应松年认为,以此推论,依照法律规定来办,未按70年期限出让的土地,续期也就不应该收钱,"到了70年以后怎么处理,就要经过按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办。"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也认为,不应收费。"我们土地制度里,已经确定了土地出让金制,是一次性的收取费用,政府其实是透支性的收取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续期以后再续费,对于老百姓不公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认为,应该收取续期的费用。"当初国家按照20年到70年的不同档次来出让土地,也就是说,选择20年期限的,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少的。"刘莘说,如果这部分土地在到期后免费续期到70年,对于当初直接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的人来讲是不公平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保玉也认为,如果续期是免费的,那么就会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都会选择购买最短期限,"这样我们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就等于形同虚设了。"

  交锋2

  续期费用以何形式收取?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续期需要收取费用,那么该以怎样的形式收取?收多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针对非住宅用地提出了收费建议,"可以稍微补交一部分,不能按照现行的地价来补交当时的地价,应该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他还提出,也可以通过立法来规定补交的出让金的比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则表示,国家基于一般性的公共服务融资来获取土地的纯收益,拥有出让权,为了解决特定地块投资问题,出让金要一次性缴纳。面对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收费问题,朱虎更倾向于通过税收方式来进行,"当然应当是房屋的持有税,而不是房屋的流转税,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方式的调节性会更灵活一些。"

  交锋3

  产权与地权矛盾如何破?

  一面是土地之上的房屋,享受终身所有权,而另一面是房屋之下的土地,其使用权具有期限。当土地所有权到期之时,所形成的尴尬该如何破解?

  著名法学家江平指出,就算土地使用期满自动续期后,业主没有交费,也仍然有权利居住,政府不能强行收回土地,更不应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继续使用期满的土地,在房屋转让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影响到民事流转,"但是,这并不会对民事权利影响,在权利上,业主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

  刘保玉认为,即使到期没有续,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存在,而且依然是合法存在,"不妨可以将房屋所有权人对国有的土地转化为一种借用关系。"如果这种情况下,发生了政府因公共利益而征收房屋,只需要付偿房屋的价格,不需要折算土地的价值。"如果发生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而出现继承,继承缴纳的有关契税也只缴纳房屋本身残值的契税,不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刘保玉说。

1.你是否遇到过土地出让期限已满的情况?

  • 遇到过
  • 没有
  • 不太了解

2.土地期满,你觉得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吗?

  • 应该,但不能太高
  • 不应该
  • 不知道

3.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你还会买房龄久的房子吗?

  • 不会
  • 不关心

4.你如何看待温州官方的回应?

  • 有一定道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 不懂物权法,打着幌子继续用土地赚钱
  • 不好评价

5.你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比较合适的做法是什么?

  • 自动无偿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 购房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延长使用权期限
  •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news.sohu.com true 搜狐网 https://news.sohu.com/20160421/n445353929.shtml report 8882 资料图调查结果页面截图搜狐民调消息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当地
(责任编辑:徐志文 UN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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