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梦遥)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也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记者从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联合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了职校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的地点。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时,就明确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安排中职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除教育部外,一些地方也明确做出过相关规定。如去年6月,东莞发文规范暑期实习用工,对学校和实习单位提出了同样的要求;2013年7月,河南省教育厅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也要求不得安排学生到上述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但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表示,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仍有部分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一些危险岗位、不适合学生的场所实习。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洪渠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已有10年左右,他告诉新京报记者:“一些民办学校或者管理比较松懈的学校会让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而有些学生为了追求高工资就会到酒吧、夜总会去实习,这种情况不仅在职业学校中存在,在一些本科学校甚至也存在”,但是李洪渠表示,这种情况并不普遍,总体数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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