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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限购再次“升级” 三类非住宅纳入限购

来源:新京报 作者:赵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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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州三类非住宅纳入限购

  新京报讯 (记者赵实)自去年实行住房限购后,昨日,通州限购再次“升级”,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

  昨晚,北京市住建委、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今后,居民想要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应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已有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能再购买商务型公寓。商业、办公项目销售对象也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再对居民销售。

  京籍家庭有2套房不能在通州买商务公寓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未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新政出台前已购项目不纳入限制范围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做好政策平稳过渡,对于政策出台前个人购买的商业、办公项目,仍执行原来的政策,不纳入本通知限制范围。

  解读

  通州非住宅市场仍存投机炒作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

  该负责人称,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

  其他区类似项目管理也在调研中

  根据通知,今后只有三类人群可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据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这一举措,是基于商务型公寓本质上属于区域性居住资源,属地政府有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安排,挤出这部分投机投资需求,有利于保护和满足在该区域实际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务区域发展。

  对于新政要求,通州新建的商业、办公项目,不再卖给居民,只卖给单位,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配置,是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物理空间,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和经营。”

  他认为,改变规划用途的做法,不但严重扰乱当前通州房地产市场,也会阻碍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影响城市副中心的建设。

  此外,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调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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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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