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发生在佛山南海的14岁童工猝死事件引发各方关注。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发出温馨提示: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禁止使用童工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速打击非法使用童工。
这份《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温馨提示》表示,禁止使用童工历来是劳动用工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不能将童工简单送走了事,必将依法顶格处罚。对组织、介绍童工就业的中介机构、带头工、培训机构等也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违法组织、介绍、使用童工列入企业重大失信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占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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