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6月8日讯(记者 赵兵)8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出台规定,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相应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根据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山东省将加强高技能人才开发利用,培养是基础,评价是手段,核心在使用。《意见》在加强高技能人才使用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坚持“不唯学历唯能力”。吸引更多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受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限制,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在技工院校全面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教师可评为“教授”或“实习指导教授”。
破除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中的“天花板”和“隔离墙”。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相应的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分职业(工种)建立技师协会,开展同业交流。用人单位在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给予高技能人才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贯通办法,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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