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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莫名背负“抢劫罪”11年 犯罪记录已删除

来源:新京报 作者:韩雪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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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男子莫名背负“抢劫罪”11年 犯罪记录已删除

  新京报快讯(记者韩雪枫)今天上午,湖南男子龙君诉广州市白云区公、检、法机关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责任纠纷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尽管该案未当庭宣判,但龙君的犯罪记录已被删除。

  新京报本月24日曾报道,去年9月,湖南岳阳人龙君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才发现自己早有“案底”。在与公安机关交涉后,龙君才知道“自己”2005年在广州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四年。但当时龙君正在湖南一大学念书。

  与广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半年后,龙君“案底”仍没有消除。无奈之下,龙君将广州市公检法机关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今天上午9时许,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公、检、法3家单位的代表出庭应诉。

  在答辩过程中,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承认,原告席上的龙君并非此前起诉判刑的“龙君”,但也声称,他们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并未列出龙君的身份证号码。上述两单位强调,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网资料库并非他们管理,他们也未将龙君的信息录入其中,故不构成侵权责任。

  庭审中,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声称对龙君的侵权行为已终止,已删除了龙君的犯罪记录。

  庭审结束后,龙君赶到户籍地派出所,顺利地拿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感谢记者和律师对我们家的鼎力相助。”龙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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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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