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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警察办案反被羁押2年多 张越被指幕后黑手

来源:搜狐网 作者: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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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邯郸警察办案反被羁押2年多 张越被指幕后黑手

  6月26日上午,张家口市看守所的铁门缓缓打开。警察刘延波和孙盟盟脸色苍白,顶着光头,穿着黑色破背心,踩着布鞋,拎着蛇皮编织袋缓缓走出,长久未见阳光的俩人,被晃得有些睁不开眼。

  此前,他们依法侦办一宗诈骗案,嫌犯却在他人干预下被释放,作为办案人的他们反而失去了自由。2014年3月2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对刘、孙二人决定逮捕并开庭审理。由于迟迟未能终审判决,两人在看守所被羁押2年3个月。

  据知情人透露,左右诈骗案走向并调查两名警察的幕后指使者,正是河北省政法委原书记张越。

  知情人称,2013年中秋节前后,曾有中间人“提醒”办案人:“这两个人(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背景很硬,他们找到了张越。你们如果不放人的话,他们砸锅卖铁也要弄你们。

  无论此前诈骗案疑犯被异地取保候审,还是张家口桥东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异地管辖权问题,还是三次一审导致两名警察超期羁押,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存在诸多疑点。

  今年4月,中纪委宣布,张越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个月后,被羁押了2年3个月的刘延波和孙盟盟,突然被取保候审。

邯郸县公安局刑警机动中队中队长刘延波
取保候审后的警察刘延波

  一、神秘中间人

  2013年中秋节前后,一名中间人找到侦办孙学志、杜建国诈骗案的办案人员。

  当时,邯郸县公安局刑警机动中队长刘延波正在侦办此案。中间人说:“这两个人(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背景很硬,他们找到了张越。你们如果不放人的话,他们砸锅卖铁也要弄你们。”刘延波对此并没有理会。

  2011年9月3日,邯郸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报案人赵永平称,他在2008年6月认识了杜建国、孙学志,被二人诈骗300余万元。

  “孙学志当时跟我说,自己活动能力很强,认识很多北京高官,可以帮我拿下海南海钢集团所有的贫矿石项目。”赵永平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

  由于两人是由邯郸市人大某官员介绍,且杜建国曾任邯郸市人大代表,赵永平对孙学志声称自己“曾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三处处长、国家安全部远东情报站站长”的说法深信不疑,并汇款526万元作为活动经费。

  两个月后,杜、孙以某公司的名义与北京某事业单位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单位负责与海钢集团签订购买贫矿石项目。事实上,两人在该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仅为120万元。

  此时,赵永平发现,孙学志只是黑龙江一家疗养院的厨师,当过疗养院保卫科科长,后被开除。

  2011年10月16日,邯郸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5天后,两人归案。10月28日,邯郸县公安局决定对二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3月16日,邯郸县公安局对孙学志执行逮捕。起诉书显示,孙学志在索要的526万元中获得了235万元,自称131万元用于跑项目花费、104万元占为己有。

  起诉书认定,孙学志伪造身份、隐瞒事实真相,诈骗赵永平104万元,涉嫌诈骗罪。几经辗转,另案处理的杜建国同样被羁押于看守所。

  正在案子即将进行起诉审判时,河北省委政法委2013年11月10日的一封协调、督办通知,让事情发生180度转折。

河北省政法委关于杜建国、孙学志诈骗案下发的文件

  二、来自省政法委的通知

  这封发往邯郸市委政法委、张家口市委政法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的通知称,经河北省公安厅指定,杜建国案由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区分局管辖;经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指定,孙学志案由张家口宣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

  通知要求,前述单位要协调、督导有关政法部门于2013年11月12日前完成案件移交工作,并向省政法委及时报告工作进度。事实上,留给各方的协调时间只有2天。

  一名知情的河北政法系统人士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11月12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邯郸,“当晚就把杜建国放了,办了取保候审手续”。

  “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宣化公安要先调查犯罪嫌疑人构不构成犯罪,案件应该经过刑警队、公安局法制部门、局长办公会。怎么局领导还在张家口,过来的人就在邯郸把犯罪嫌疑人放了?”

  该政法人士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放人的时候,邯郸县公安局的案卷才刚刚移交,“一天之内,宣化公安肯定还没来得及阅卷”。

  孙学志则在次日被取保候审,决定或批准单位为“宣化区检察院”,批准时间是2013年11月13日,承办人为该院两名公诉科检察官。同一天,邯郸县公安局出具了《释放通知书》。

  案件移交到宣化区之后,孙学志、杜建国先后彻底告别了刑事诉讼程序。

  2014年4月15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对孙学志案做出不起诉决定,认为邯郸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杜建国案则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在当年5月5日被宣化分局决定撤销案件。

  据了解内情的河北政法人员介绍,这次略显匆忙的案件移交,依靠的是时任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张越的协调。而将案件移交张家口市政法系统处理,与某领导在该市有关。

  据搜狐《新闻当事人》了解,该领导在任职承德公安系统期间,曾协助张越打击郭文贵的对手曲龙。

  作为张越“朋友圈”的一员,郭文贵在收购民族证券时与黑龙江商人曲龙交恶。2011年3月31日下午5时许,马建下属安全部某处处长高辉、河北承德市公安局相关警官、郭文贵保镖赵广东等十几人乘坐四辆车,将曲龙围堵到北京东四环的颂江南酒店院内,用铁棍撬开车门将曲龙强行带走。

  据媒体报道,曲龙被带走的几天后,承德公安局刑侦部门一领导赴曲龙的中垠公司,冻结公司及曲龙本人、妻子的账户,将公司的5辆车全部开走。

  此事后,为张越效力的承德公安局某领导获得升迁。搜狐《新闻当事人》从政法系统知情人士了解到,该领导曾对身边人说,“哪一天张越要是完了,我也就完了。”

河北省检察院关于孙学志诈骗案的指定管辖通知书
河北省高院关于孙学志诈骗案的指定管辖决定书

  三、政法高层领导干预

  孙学志和杜建国诈骗案撤销后,负责此案的刘延波和孙盟盟却被立案侦查。调查这两名刑警的,正是接手诈骗案的张家口政法系统。

  2013年12月5日和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先后对二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4年3月27日,该院向桥东区法院指控称,刘延波涉嫌滥用职权罪,孙盟盟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

  刘延波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被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带走时,先被带到了邢台。“当时问讯的有张家口市检察院的,他们很明确的说,这是张越交办的案子,你必须如实交代,不然冤也把你冤死。”

  刘延波回忆,当时办案人员要求他交代“谁让造的假案,怎么编造假案陷害孙学志和杜建国”,对方告诉刘延波,“说了就让你回去。”

  据刘延波案的辩护律师回忆,第一次开庭前,相关办案人曾告诉他,“这是省政法委关注的案子,领导有批示,你们好好辩。”

  据刘延波、孙盟盟回忆,被桥东区检察院传唤到案后,在张家口的问讯室中日夜坐在铁椅子上,不准休息。在张家口市银隆宾馆,俩人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接受讯问时出入佩戴械具。

  俩人均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从进入讯问室到离开,经常长达二三十个小时,采取疲劳战术并经常性的逼供诱供,有时不问口供,无缘无故在铁椅子上坐一夜。之后近半个月时间,监视居住地点设在检察院办公楼内。”

  2014年1月28日早,孙盟盟被带到问讯室,被绑在铁椅子上。晚上,一名张家口市检察院领导进来,“配合我们工作、口供让我们满意的话,就让你们取保候审,不然就逮捕。”

  不仅当事人,俩人所在单位的同事,作为证人也被检察院带走逼问口供。

  但事实上,桥东区检察院和法院在侦办审理此案时均存在程序非法问题。

  辩护律师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针对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侦查刘延波滥用职权一案,案卷中仅有河北省检察院反渎局指挥中心明传电报,且该电报没有指定张家口市检察院管辖本案,而且反渎局也无权指定管辖。

  2014年5月15日,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质疑后,桥东区检察院提供的省检指定管辖决定书没有装订痕迹,与“来源于张家口市检察院初查卷”的说法有矛盾。

  此外,桥东区法院于2014年3月27日受理此案并作出逮捕决定,而河北省高级法院在7月4日才做出指定管辖决定书,程序非法。

  另一名警察孙盟盟被侦查逮捕时,同样存在程序非法的问题。

  此外,桥东区法院先后四次延期审理,时间长达一年,辩护律师认为存在变相超期羁押问题。

  据熟悉案情的河北政法人士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桥东区检察院和桥东区法院不顾程序非法,匆忙为此案定性,与张越在背后的干预不无关系。

  该人士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找张越办事,100万元是见面礼,500万元才可以办事,这在河北政法系统内部是公开的秘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杜建国诈骗案的指定管辖决定书 
2014年和2015年,张家口桥东区法院针对刘延波、孙盟盟滥用职权案的两次一审判决书

  四、迟来的取保候审

  2014年9月,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延波犯滥用职权罪、孙盟盟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刑3年半、6年。但当年12月,张家口市中院在第一次二审中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

  2015年9月,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第二次一审判决刘延波犯滥用职权罪、孙盟盟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刑3年、5年。至于检方对孙盟盟涉嫌滥用职权罪的指控,桥东区法院再次不予支持。而张家口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次发还重审。

  搜狐《新闻当事人》发现,2014年第一次一审判决中,认定刘延波“给当事人造成价值4951140.21元的股权损失”,而在2015年第二次一审判决中,认定其“给当事人造成396万元及18%的股权损失”。也就是说,根据同样的司法解释,第一次判决并不认定396万元是刘延波造成的损失,而在一年后的判决中却认定396万是其造成的损失,前后说法矛盾。

  今年5月30日,桥东区法院对两刑警案进行第三次一审,尚未宣判。6月26日,二人被取保候审。

  自从2014年3月27日被逮捕,刘延波和孙盟盟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年零3个月。

  辩护律师告诉搜狐《新闻当事人》,每次与刘延波见面,对方都会落泪,“从一名刑警变为囚犯,落差太大,而且还是冤案。”

  在看守所,刘延波和其余十六七名囚犯挤在20平米的监号内,由于空间狭小,睡觉只能侧身立在床板上,平躺的话,身体就会碰到旁人。而他们吃饭、上厕所、工作,全部都是在这个空间内。

  开始时,刘延波不敢告诉狱友自己的身份,害怕遭到报复。内心委屈,经常流着泪昏昏沉沉睡过去。同在一个看守所的孙盟盟同样睡不着,为了打发时间,晚上借书看,偶然看到《陆犯焉识》——一本讲述知识分子劳改经历的小说,那几天一直流眼泪。

  看守所的作息时间是早上5点半起床,晚上10点睡觉。为了防止有人自杀,监号晚上不熄灯,管教安排囚犯轮流值夜班看守。刘延波只要打呼噜就会被叫醒,久而久之,打呼噜的毛病被治好了。

  一次,孙盟盟的牙裂了,残留的牙根发炎肿痛,要不来止痛药,他用手把坏掉的半颗牙根直接拔掉。

  由于多次一审,俩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最长,送走了一批批监号的狱友。看不到希望,刘延波也曾有轻生的念头,“一头撞死算了,让大家看看他们办的案子多么荒唐。”

  今年4月,张越落马,刘延波和孙盟盟再次看到希望。两个月后,正在吃饭的刘延波听到管教叫他,“刘延波,收拾东西,可以走了”。

  回到家后,刘延波仍然亮着灯睡觉,“没有人在一旁值班,自己反而不踏实了”。他曾几次睡觉流泪被妻子摇醒,因为总梦到看守所的情况。

  以前作为一名刑警的自信,被时光磨损殆尽,现在的他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见人,除了父母,朋友亲戚他都不愿意见。

  为了不影响读高中的儿子,他谎称这两年自己在缅甸当卧底缉毒,无法和家人联系。但儿子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他曾偷偷去奶奶家祖坟找父亲的坟头,也曾问姥姥,“张越和爸爸还有关系呢?”

  刘延波苦笑着说,自己一个副科级,从没想过会和这么一个大官,以这种形式扯上关系。

  作者:王晓

  主编:王辰

  栏目:搜狐《新闻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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