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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骗进传销组织 为脱身“劫持”男童求报警

来源:华商报 作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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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骗进传销组织“劫持”3岁童求报警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本以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结果来西安赴约后,重庆男子张某才发现被骗到传销组织,在被严密看管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他冒险在菜市场里“劫持”了一个3岁男童,引起群众围堵并被抓获。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本以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结果来西安赴约后,重庆男子张某才发现被骗到传销组织,在被严密看管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他冒险在菜市场里“劫持”了一个3岁男童,引起群众围堵并被抓获。

  最终,张某作为传销案的受害人被解救,传销组织43岁的女头目贺某近日被灞桥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菜市场里

  男子突然抱着小男孩就跑

  去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许,白杨寨村蔬菜市场里熙熙攘攘。突然,一名30多岁的男子气喘吁吁地跑过,在市场中突然抱起一个小男孩继续跑。被抱走的小男孩放声大哭,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大喊一声:“你干啥呢!”并冲向抱走孩子的男子。

  年轻女子是在市场内摆地摊卖衣服的,小男孩是她的儿子。此时,很多人意识到有人劫持了孩子,于是将男子堵在了市场里一面围墙下面。面对围堵,男子用一只胳膊将男孩的脖子勒住,另一只手拿着匕首架在脖子上,情绪很激动。男子先是要钱,后又让围堵的群众赶紧报警,“我刚从传销窝点跑出来,可能还有人跟踪我,我也是没办法了。”

  后来,卖菜摊主、市场管理员、超市老板等几人或击打男子头部、或扭住胳膊、或用凳子砸掉匕首,小男孩得以挣脱。男子被群众控制,随后被警方带走。商贩拍摄的视频显示,男子被制服后,跪在地上,哭诉自己是为了从传销窝点脱身,不得已才想到劫持。

  轻信陌生女

  以为处朋友结果陷进传销窝

  经办案机关调查,劫持孩子的张某是重庆人。据张某讲,2015年4月的一天,他接到一个自称贺某的陌生女子的电话,“她说要和我交朋友。”此后,俩人通过电话联系了多次。过了一段时间,贺某说快到自己生日了,让张某来西安给她过生日。同年6月27日,张某来到西安,贺某把他带到雁塔区史家湾村一处民房三楼,房间里有十几个人,吃饭时大家分别介绍个人情况,晚上睡觉时,都是在地上打通铺。

  次日,贺某带他到附近一间民房听课,“里面有五六十个人,上课的内容是介绍一款化妆品,当时我就确定被骗到传销组织了。”之后几天,张某外出都要向贺某报告,由唐某及另一男子跟着他,晚上睡觉唐某也挨着他,房门被反锁。7月2日,贺某等让他交钱加入传销行业,张某说不想干,贺某等人威胁,“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还让他打电话借钱。张某想着可以在白天上课的路上逃走,于是在7月5日听完课后,他假装买药,路过一个菜市场时,就劫持了一个小孩,意图引起群众注意。“劫持”事件发生时,唐某与张某在一起,也一同被抓。今年1月,贺某落网。

  传销女头目逼迫参加传销

  非法拘禁获刑1年

  贺某1973年出生,据她交代,2015年4月,她通过电话认识了重庆的张某,因为她在西安搞传销,想把张某骗到西安,就以处对象为由,让张某来西安见面。张某到西安后,她把张某带到传销点居住,让一起搞传销,还带着参加传销讲座。

  灞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为迫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近日一审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

  华商报记者从办案单位了解到,张某“劫持”孩子的目的只是为了脱离传销组织,目的并非真要劫持,因此张某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作为传销案的受害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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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彪 UN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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