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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来源:央广网 作者: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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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挡风玻璃“减负”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央广网北京8月21日消息(记者焦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公安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环保部、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综合技术科科长王涵称,“环保标志取消不再核发,以后我们只给公安提供环保检验合格的报告单,公安依据环保检验合格报告单,再进行安检,然后统一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并不意味着机动车将不再接受排气污染检测。王涵表示,检测的过程没有变,“在检的车辆就是到检测线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单,公安在检测的时候有一个提交的过程,提交我们检验合格报告单的电子件,然后公安根据这个报告单给他核发安检的标志。”

  通知明确,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快推进全国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今年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完全国家、省、市三级“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数据联网”。

  据了解,河北、福建等省今年都加大了机动车尾气污染动态监测力度。福州市机动车排气管理大队执法人员洪美芬表示,“推行更严格的检验方法,推动我们的高排放高污染车提前去维修,包括黄标车要提前去淘汰,从而减少机动车的污染。”

news.sohu.com false 央广网 https://china.cnr.cn/NewsFeeds/20160821/t20160821_523048225.shtml report 887 央广网北京8月21日消息(记者焦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公安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
(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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