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主流直播平台中,也只有部分平台具备了广电总局出台的《网络视听证》。
随着政府展开“最严”监管,直播平台网站或将面临一轮洗牌,尤其是中小型直播网站将面临生死考验。
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也就是业界所言的直播机构需要“持证上岗”。
该《通知》的冲击波到底有多大?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了直播行业人士和分析人士,并整理出了8个问答,试图厘清《通知》的影响。
1、通知主要说了什么?
(1)直播机构需要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具备相关许可项目。
(2)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
(3)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4)直播内容应自觉抵制内容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问题。
2、哪些直播机构拥有《许可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到,截至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
综合各个直播网站底部备案公示和内部资料,中金公司整理出了如下表格,可以看到,只有YY、映客、虎牙等部分直播平台具备了《许可证》,而斗鱼、花椒、熊猫TV等多个直播平台没有查到其拥有许可证。截至发稿,这些“未持证”直播平台未予置评。
3、持证就能“上岗”吗?
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禁止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
持有《许可证》的,也要根据获得相关业务许可,才能开展哪几项业务。《许可证》分为四大类共17项业务类别,其中涉及到直播的有两条,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4、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 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直播机构怎么办?
受这条限制的主流直播机构为熊猫TV、虎牙TV、斗鱼TV、全民TV、战旗TV等。
中金报告认为,这条要求对直播机构的实质影响不大,“XX TV”改名为“XX直播”即可继续开展业务,核心门槛还是“持证上岗”。5、哪些直播机构受影响?
中金公司的报告称,大多数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不具备《许可证》,即使具备,大多数许可项目也没有覆盖到第二类第七项。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直播机构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一名不愿具名的直播行业人士分析称,这条要求对大公司应该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中小公司以及走上创业路的公司而言,基本就是断了生路。
综上所述,此次通知波及的“重灾区”是原有业务是以社交、购物等为主,新增直播业务实现导流或流量变现的公司,以及新开设的创业公司。
6、如何获取《许可证》,难度高吗?
答:中金报告认为,难度高。根据广电总局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照直播平台主体运营机构的创业公司,难点主要有:1)新申请单位现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2)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对于已经获得《许可证》但是没有对应许可项目的机构,进一步申请对应许可项目难度相对较低。
大型直播平台可能尝试去申请获得持证,或通过合作方式获得许可证;一些新兴的创业平台可能会放弃这块市场。
具体取决于广电总局执行力度。历史上,2008年广电总局进行了三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抽查,责令停止或警告处罚了一系列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7、直播平台到底谁来管?
大部分主流平台都持有由国家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而今看来,颁发《网络视听许可证》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会进一步执行直播平台的监管职责。
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
易观智库互动娱乐行业研究中心分析师王传珍告诉澎湃新闻,自去年5月直播火热至今,直播平台都在生产自制的栏目化内容,内容的探索已触碰到了社会热点、新闻评论、体育赛事、名人访谈等传统媒体平台的业务范畴。如果对此类内容如果风险控制不力,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对于监管单位来说,多持一张证就能更有效规范直播平台的内容形态,进而做好对网络信息内容正确思想导向的监管。
一家知名直播平台负责人向澎湃新闻透露,广电总局本次核心要管理的是新闻、综艺、体育、电商版块,主要是它原管辖范畴下的。对个人娱乐及社交直播,归不归广电总局管还是没有定论的。
8、直播行业将面临怎样的变化?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
王传珍认为,直播服务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商业模式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加上从此前文化部、公安部再到广电总局出台的各种严厉监管、审查政策,直播行业正在加速“洗牌”。可以肯定的是,直播平台即将告别此前的野蛮厮杀竞争,在市场与政策激流中存活下来的直播平台,也一定会比原来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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