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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县政府被指将土地“一女二嫁” 官方回应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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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罗山县政府被指将土地“一女二嫁”,县法制办:将调查

  河南信阳市罗山县政府2004年与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湖古酒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一块约40亩的村集体土地出让给天湖古酒公司。后因多种原因,这块土地未被征收、出让。

  2016年11月11日,天湖古酒公司负责人田韬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长达10年,县政府未就合同是否仍有效与公司协商,也未将80万元购地首付款退给公司,却在2014年提出,要在土地上建小学。

  对于县政府将土地“一女二嫁”的行为,田韬说:“县政府这不是失信吗?”

2004年,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经破产拍卖,被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收购。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2004年,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经破产拍卖,被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收购。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田韬委托的律师11月4日向罗山县政府寄去《关于罗山县政府违约失信的律师函》,并向罗山县政府申请公开建设小学的规划、土地等手续信息。收到律师函后,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约田韬会面,询问了他的诉求。

  11月11日,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将联系当年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一份被搁置的土地出让合同
合同显示,罗山县政府要求,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在收购破产的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时,必须购买酒厂以南约40亩土地的使用权。

  合同显示,罗山县政府要求,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在收购破产的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时,必须购买酒厂以南约40亩土地的使用权。

  据《罗山县志》记载,罗山县酒厂始建于1970年,主要产品有纯粮酒、天湖春酒、灵山寺酒等,销往本县及周边地区。1996年,改制为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湖酒业公司”)。

  2004年,天湖酒业公司经破产拍卖,被天湖古酒公司收购。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天湖酒业公司破产资产出售合同书》显示,甲方“天湖酒业清算组”将天湖酒业公司所有生产区破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以28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方“天湖古酒公司”。

  合同书约定,清算组负责在30日内办好资产变更、土地出让等手续。

  此外,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天湖酒业破产资产出售方案,天湖古酒公司必须同时购买天湖酒业公司厂区以南约4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合同书盖有甲方、乙方和监证方“罗山县政府”公章,且有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另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书》显示,甲方“罗山县政府”将天湖酒业公司厂区以南“约40亩土地(以实测面积为准)”出让给乙方“天湖古酒公司”,价格为每亩6万元,总价约240万元。

  合同书约定,合同签订时首付200万元,余款待土地出让手续办齐后一次性付清;罗山县政府负责土地的征用、补偿等工作,并办好土地出让等手续;天湖古酒公司需坚持发展,一年内投资1000万元;如有违约,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两份合同书均写明:甲、乙双方各两份,罗山县政府、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经贸委各一份。

  收据显示,2004年6月19日,天湖古酒公司将购地首付款160万元交到县工业办。

  2016年11月11日,曾任罗山县工业办副主任、天湖酒业公司清算组法定代表人的周锋告诉澎湃新闻,县里当年的想法,是通过破产拍卖让酒厂活下去,而且要扩大规模,因此将购买酒厂以南约40亩土地作为附加条件;160万元购地首付款由县工业办代县政府收取,因为购地首付款没有交够,土地也不好征,酒厂资金也困难,就退回80万元,借给天湖古酒公司。

  天湖古酒公司原股东张得才也说,因为土地不好征,酒厂资金也困难,他们向县工业办借款80万元,还打了借条。

  土地出让的事,就此搁浅。

  2013年9月16日,罗山本地商人田韬和妻子以2650万元的价格,买下天湖古酒公司所有股权。田韬提供的《天湖古酒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写明:天湖古酒公司曾向罗山县政府缴纳160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借回80万元,实际金额为80万元,  “天湖古酒公司所有资产及已缴纳的80万元土地出让金一并转让”。

  县政府出让土地被指“一女二嫁”

  田韬告诉澎湃新闻,收购天湖古酒公司,主要考虑是白酒利润高,其旗下老品牌天湖春酒在当地很有名。

  据《罗山县志》记载,天湖春酒曾获众多奖项。

  原酒直接销售利润低,陈放数年价值更高。收购酒厂后,田韬投资500多万元新建能储存100多吨原酒的不锈钢酒罐、绿化厂区。按他的设想,两三年后,酒厂利润将达千万级。
收购酒厂后,田韬花费500万元修建了不锈钢酒罐、绿化厂区等。

  收购酒厂后,田韬花费500万元修建了不锈钢酒罐、绿化厂区等。

  让田韬没想到的是,2014年时,罗山县要用酒厂以南的土地建第三实验小学,酒厂也要搬迁。

  “80万元购地首付款县政府一直没退,县政府和酒厂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书》也没有作废,突然就要在酒厂以南土地上建小学,这不是‘一女二嫁’吗?”田韬说,他找丽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咨询,“领导们说,建小学是民生工程,酒厂搬迁更是服务县城发展,希望我以大局为重”。

  丽水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成家向澎湃新闻解释说,选地时不知道县政府多年前与酒厂签有土地出让合同。

  经过一年多沟通,县里和田韬双方达成一致。

  《罗山县政府会议纪要》显示,2015年8月11日,罗山县政府召开关于天湖古酒搬迁有关问题的会议。会议要求:天湖古酒以目前县城工业用地价格在产业聚集区选址40亩,以解决原40亩协议用地问题;全面评估天湖古酒现有资产,由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后,收回酒厂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天湖古酒以南40亩土地原预收征地款,以农村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补偿。县政府办、县工信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田韬参加了会议。

  田韬告诉澎湃新闻,达成会议纪要后,县里委托评估公司对酒厂的固定资产做了评估,双方均认可。但距今已经一年多,酒厂搬迁“卡在无形资产评估”,再无进展。

  “酵池历史越悠久越值钱,其实最珍重的是里面多年形成的微生物。茅台换个酵池,还是那个味吗?”田韬说。

  天湖古酒公司有74口酵池,都有35年左右历史,县里也认可酵池属于无形资产。双方在5月30日-6月3日组成考察组,到北京、郑州等5家评估公司进行考察。形成于6月5日的考察报告显示,其中3家可以选聘天湖古酒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田韬告诉澎湃新闻,考察报告递给县主要领导后,至今没有进展。他询问丽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丁新,得到的说法是,领导的意思是当时卖280万元,现在搬迁要花六七千万元,会被质疑国有资产流失。

  田韬告诉澎湃新闻,考察时,听完相关情况介绍,有评估公司称74口酵池值三四千万元。
罗山县政府也认可,酒厂的酵池属于无形资产。

  罗山县政府也认可,酒厂的酵池属于无形资产。

  “12年前的280万元,现在值多少钱?12年,土地、房产升值多少倍?搬迁后,酒厂的土地政府能拍卖多少钱?”田韬认为,“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只是借口,实际是考察评估公司后,县里认为搬迁酒厂需要的资金多,而会议纪要已经通过,不影响建小学,就想拖着酒厂搬迁的事,使其让步。

  丁新向澎湃新闻否认自己说过“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他表示,对酒厂的无形资产评估并没有停,只是因为分管县领导前些天被调走,新来的分管县领导不熟悉情况。他还表示,没有评估公司说过酒厂酵池值三四千万元,”如果说了,还用评估吗?”

  田韬向澎湃新闻表示,最终选定哪家评估公司,他都没有意见,甚至,评估后价格也可以商量,因为,他拖不起。田韬说,2013年收购酒厂的资金,是用他所开发小区抵押的贷款,加上酒厂抵押贷款500万元,合计贷款3000万元,每月利息接近50万元。

  田韬说,2013年接手酒厂后,次年得知酒厂要搬迁,他不敢扩大生产。县里也对酒厂拍过照,要求不准新建。

  按照规律,酒厂“歇伏”到8月就要开工。澎湃新闻看到,如今已经11月,酒厂依然停产。

  “酒厂固定工人几十个,如果一点工资都不发,就都走了。”田韬说,酒厂酒罐里的原酒,都已经存放一两年,公司原本已委托策划公司重新打造产品,准备上市,现在都停了。
如今,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厂区前的这块地,县里将用来建小学。王韬质疑,这块地被“一女二嫁”。

  如今,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厂区前的这块地,县里将用来建小学。王韬质疑,这块地被“一女二嫁”。

  县法制办:将联系相关方进行调查

  2016年11月11日,澎湃新闻看到,酒厂以南的土地,荒草树木丛生,里面还有池塘。罗山县第三实验小学建设指挥部,就设在酒厂的一幢二层小楼上。田韬说,小楼是他免费给指挥部用的。

  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酒厂附近有好几个新小区,却没有小学,因此第三实验小学的建设很紧迫,是县里重要的民生工程,计划2017年秋季投入使用,但从现状看,可能达不到进度。

  罗山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说,第三实验小学规划用地约55亩,原系村集体土地,包含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征地批文是2015年5月25日的《河南省政府关于罗山县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工作人员说,拿到省政府批复后,县里启动了征地,但征地没有完全完成,因此尚未办理第三实验小学的划拨用地手续。

  丽水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成家向澎湃新闻表示,土地征收款已经到位,还有村民的青苗费没谈好。

  澎湃新闻查询到,10月28日,罗山县发布了第三实验小学8#的招标公告。对此,罗山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说,这属于程序违法。  11月4日,针对土地“一女二嫁”、酒厂部分厂区(约28亩)土地证一直没办下来等问题,田韬委托律师向罗山县政府致《关于罗山县政府违约失信的律师函》。同时,向罗山县政府申请公开建设第三实验小学的规划、土地等手续信息。

  田韬告诉澎湃新闻,收到律师函后,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约其见面,问了他的诉求。

  11月11日,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土地出让合同书》签订于12年前,需找相关部门了解,将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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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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