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学初三女生小丽(化名)拍照时拍到了该校高一女生若若(化名)的身影,在删除照片并道歉之后,小丽被若若纠集来的30多人轮番扇耳光。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打人者刘某、邬某、贾某3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及7个月。
事发
初三女生被围住扇耳光
2015年4月18日,互联网上一则视频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视频显示,一名身穿北京某校校服的女生,被其他身穿校服的女生及男生不断地扇耳光,中间还夹杂着叫声,“别扇这边,这边肿了,扇另一边”,“告诉她什么叫黑社会。”
据了解,事发时小丽仅15岁。据该校一名高一男生事后称,大约在几天前,被打女生小丽在校外用手机抓拍他,不慎将高一女生若若抓拍入镜,双方引发冲突,“她当时就删了照片,还道了歉,但是没用。”打人的地点离学校不远,当时共有30余名学生将小丽围住,“一开始就有一外校学生先上来扇了一耳光,后来有男生添油加醋,提议一人扇两下。”该男生称,最后有五六名女生轮番上阵,每个人都扇了两巴掌,还“踹了胸”,全过程中,小丽一直都在说对不起。
宣判
3名打人学生各被判刑
据海淀法院称,打人事件发生在2015年4月16日17时许,地点为海洋馆北侧紫御府附近,殴打小丽的女生刘某、邬某及男生贾某,都是18岁。2015年4月18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3人主动投案。3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员通过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形式,获得了小丽谅解。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因该案发生在校园周边,属于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案发后,部分视频被上传到互联网,引发了社会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普遍关注。3人无故殴打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3人具备自首、获得谅解等情节,并结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最后分别判处刘某、邬某、贾某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7个月。
建议
呼吁教委从源头预防校园暴力
海淀法院认为,该案因未成年学生间琐事纠纷引发,但双方未采取妥善方式处理矛盾,反而采取极端方式处理,致使矛盾不断升级,使其成为影响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
据了解,海淀法院结合中小学众多的情况,探索出校园暴力预防机制。法院认为,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主要是因为家长缺乏对孩子自幼行为的规范教育。孩子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家长多采取袒护等过激方式解决,导致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得到强化。法官深入学校、社区,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对孩子进行规则、底线教育,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
另据介绍,目前,海淀法院已有37名干警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他们走进校园向学生讲课,内容以校园暴力预防为例,涵盖了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法院还与教委、学校联动,建立了“涉校案件通报”制,培训学校保卫、德育人员等预防校园暴力事件。邀请师生到法院参加教育活动,旁听审判并举办模拟法庭等。
据了解,海淀法院还将向海淀区教委发送司法建议,呼吁教委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系列活动,让学生明确认识到个人言行必须遵守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误解。动员中小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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