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就加快构建政商“亲”、“清”关系,努力把浙江建成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标杆省份提出九项举措,在提出八个“严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澎湃新闻“长三角政商”11月27日曾作报道)的同时,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领导干部交往中做到不行贿等五项“不为”。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11月30日报道,这五项“不为”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领导干部交往中,要坚决摈弃不良商业行为,守住法律诚信底线;
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
对涉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不赠予企业股份或其他财产、不代为理财、不安排挂名领薪、不以其他各种方式输送利益;
不违规安排离职、辞职、下海的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
不以非法手段或途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
报道说,《意见》吸纳了浙商总会年初提出的“新商规”: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领导干部交往中应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
浙商总会2015年10月在杭州成立,是全球性、民间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被选为会长,他在当选后的演讲中敦促商会成员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但要坚持底线,并号召浙商“永远不参与任何行贿,如果有会员参与行贿,就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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