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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4年内全面完成 专家吁严格落实

来源:综合 作者: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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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四年内全面完成

  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涉及环保、国土、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未来需要这些部门合作建立起立体多维的、有效的管控平台。红线一旦划定,就要严格落实,不可逾越。

  严峻 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较脆弱

  “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是与生态空间并列的三大国土空间。”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表示,我国已有耕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进行红线划定。

  据悉,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此次发布的《意见》指出,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仍比较脆弱,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范围。按照保护需要和开发利用现状,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与土地权属,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陆军介绍说,从2012年起,环保部就开始探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也开展了相关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份都已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江苏、天津、江西等10个省份已公布本地的生态保护红线。

  记者了解到,2月6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保护红线区由禁止开发区、5000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四个部分组成。贵州确定生态保护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

  7日,山东东营市环保局网站公布了《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根据规划内容,东营市共划分了25个生态保护红线区;这些红线区总面积为1517.3平方千米,约占东营市陆域面积的18.4%。

  落实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结合我国生态保护实践,根据需要提出的创新性举措。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能够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边界更为清晰,明确哪里该保护,哪里能开发,对于落实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其中,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共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目标责任制,把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同时,创新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特殊因素等需要调整的,经环保部、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需报国务院批准。

  此外,《意见》还提出未来将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

  在监测和监管方面,环保部、发改委、国土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发挥地面生态系统、环境、气象等监测站点和卫星的生态监测能力,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意见》还明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提升和保障生态功能的土地、产业、投资等配套政策。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立法,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性法规。研究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发挥资金合力。

  协同 多部门需共建立体多维管控平台

  据环保部介绍,尽管我国一直在加大力度进行生态保护工作,但近年来我国生态空间仍不断遭受挤占,生态系统退化严重,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形势严峻。同时,保护地存在空间界线不清,交叉重叠,管理效率低等问题,急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监督和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

  一位环保行业分析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国生态环境目前既复杂也脆弱,生态保护红线要进行严格管控,因此要建立有效的管控平台。从此次《意见》来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涉及环保、国土、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未来需要多部门合作建立起立体、多维的管控平台。红线一旦划定,就要严格落实,不可逾越。

  2016年11月,环保部在《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促使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功能逐步改善,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其中提到的具体工作目标包括: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等。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客观需求。”上述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发布适逢其时,从地方初步划定的实践来看,要保障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落地实施,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配套制度和管控政策。”各省区市由于在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区位重要性、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划定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各地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划定红线是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关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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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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