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楚雄州南华县一名男子因乱停车而被贴罚单,随后他在朋友圈辱骂交警,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无独有偶,陕西延安也有一名男子因同样原因,被行政拘留7日。
事情发生后,一些网友质疑朋友圈为私人平台,拘留的处罚是否过重?23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thecover.cn)联系上南华县公安局,对方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辱骂他人可处以10日以下拘留。
朋友圈骂警察 遭行政拘留
今年2月10日,南华县雨露乡人李某将爱车停在龙泉路博爱医院地段,因属于违章停车,执勤交警向他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这让李某相当不满,为了发泄愤怒,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内容,称:“是哪个叫花子贴的罚单,左手贴左手断,右手贴右手断,阔(缺)钱么等你死要我烧给你”。这条朋友圈很快被举报,南华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并最终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官方微博在23日发布一条微博,称网民李某因被违章停车贴条,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侮辱警察言论,被延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查获,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网友质疑量刑过重 警方称:有理有据
事情发生后,有网友质疑处罚是否过重,“我在朋友圈发条吐槽消息,就要被拘留?”“朋友圈是私人平台吧,发几句牢骚都不行?”
23日上午,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南华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李某的量刑均是有据可依的。由于李某的朋友圈好友人数已经达到700余人,“相当于在700个人面前公开侮辱警察”,已经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公然辱骂他人可处以10日以下拘留。
律师:
朋友圈存在侮辱嫌疑 处罚适当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认为,根据李某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来看,“叫花子”“左手断”“等你死”等字眼已经存在侮辱警方的嫌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安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一点也得到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军的认同。“朋友圈并非纯粹私人平台,也要受到法律约束,”陈军表示,李某微信好友多达700人,发布的辱骂内容相当于是在公开场合。
此外宝塔警方也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图躲在阴暗角落里肆无忌惮评论的人,该在法律面前,对自己的口不择言多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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