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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吃外卖硌裂牙 快餐店付完拔牙费用后称无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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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一老太吃外卖硌裂牙,快餐店付完拔牙费用后称无责任

  3月15日,北京市民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通过外卖订餐平台“饿了么”APP在丽华快餐阜外店订了2份快餐。没想到,母亲被快餐中的小石子硌到,牙齿崩裂。该事件发生在一年前,但维权迟迟没有进展。日前,他将北京龙城丽华快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

  此前,陈先生曾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北京市西城区食药监局下属的展览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下称“北京市展览路食药所”)投诉。调查该事件的郑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由于缺乏直接的证据,该部门无法认定丽华快餐的责任,所以,建议陈先生通过法律等途径维权。

陈先生提供的订餐记录截图。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提供的订餐记录截图。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说,他没想到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一开始,丽华快餐阜外店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好:事件发生当天,2016年3月18日晚,该店时任经理呼俊刚和另一位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提着水果篮登门道歉,并表示会承担责任。呼俊刚随后陪同就医,并支付了拔牙手术等的治疗费用。

  正是因为呼俊刚的态度,陈先生说,自己放松了警惕,没有保留当天的食物、小石子等直接证据。

  由于拔牙三四个月后才能补牙或种牙,双方约定届时再沟通后续治疗事宜。

  但事情急转直下:呼俊刚被调离丽华快餐阜外店。新任经理冯丽敏向澎湃新闻表示,该事件并非自己任期内发生的,陈先生应该找前任经理去解决。她尊重展览路食药所的处理结果,并积极配合各界调查监督。

  各自应承担医疗费用的额度也是双方的主要分歧之一。陈先生的母亲希望“种”一颗牙,大概要花费2万元。

  陈先生表示,自己愿意承担1万元,丽华快餐承担1万元。但冯丽敏表示,陈先生的方案(1万元)远远超出了丽华快餐所能承受的范围,该公司“能提供的金额是几百块钱”。
陈先生提供的母亲病历,上有时任经理呼俊刚的签名。 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提供的母亲病历,上有时任经理呼俊刚的签名。 受访者供图

  郑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在调查该事件时,丽华快餐的管理层与法务人员出具了一份书面意见称,丽华快餐在该事件中没有责任,即使补偿,也是出于人文关怀的考虑,而非赔偿,其数额与上万元的“种牙”费用相去甚远,因此双方协调未果。

  但郑姓工作人员也提醒,食药监局对餐饮企业有监管职责,但对消费者无调解义务。

  此外,郑姓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投诉得太晚了。“治疗一段时间后,双方出现分歧才找到我们。应该一开始就打12331,向我们投诉,我们会去现场,固定证据。”他说。

  陈先生向澎湃新闻出示了当时订餐的订单截图,以及就医时的消费单据。

  上述单据显示,陈先生在丽华快餐阜外店订了至尊鸡腿饭和黑椒牛柳套餐,共计支付41.5元,下单时间是2106年3月18日。2016年3月20日的病历上有“呼俊刚”的签名。陈先生说,“是呼俊刚付的费用,所以他签了字。”
据陈先生描述,四个月后,2016年7月31日,冯丽敏陪同陈先生母亲就医,做了牙科的“全景片”检查,支付了检查费用并签名。该检查后,双方因“种牙”与否以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分歧。

  据陈先生描述,四个月后,2016年7月31日,冯丽敏陪同陈先生母亲就医,做了牙科的“全景片”检查,支付了检查费用并签名。该检查后,双方因“种牙”与否以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分歧。

  前述郑姓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单据均非“直接证据”。

  但同属北京市西城区食药监局的月坛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这些单据,以及丽华快餐员工陪同就医、支付医疗费用等情节,可以作为事实证据。关键是要提醒消费者,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食药监局等监管部门求助,保全现场,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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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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