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扬
据报道,青年作家汤国基近日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自己的母校湖南益阳师专(现名湖南城市学院)和宁乡县教育局。据汤国基介绍,10年前他从原益阳师专毕业被分回原籍宁乡时,竟没有一个单位肯接纳他,此后就一直没有工作,生活极不稳定。今年7月初,汤国基通过某种途径看到了自己当年的档案,发现其中有这样一句话:“考虑到该生长期患有头昏失眠等疾病,有时有精神反常现象。”就是这句话害了他20年。汤国基在诉讼中要求湖南城市学院和宁乡县教育局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00万元。
自己的档案自己不能看,这是长期沿袭下来的一个“老规矩”。制定这样的规矩意图何在、有什么实际意义,没有多少人能够说清楚,但是这个老规矩一直被人们严格而谨慎地遵守着。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一个人的档案对于他本人何等重要,是不言而喻的,档案里的一两句评语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汤国基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他档案里的一句不恰当评语曾让他吃尽了苦头,却也在客观上成就了他的文学创作,如果没有这一句评语,现在的汤国基可能还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教师。
然而,又有多少人没能像汤国基这样在逆境中奋发,而被档案里短短的几行字压得一辈子翻不了身呢?笔者的一位高中同学,只因与同班的一位女同学关系较好、交往较多,便被老师认定为谈恋爱,他的档案里便留下了“思想品德不够端正”的评语,这个评语不仅让他高中毕业后无缘被军校录取,而且影响了他后来的工作、恋爱、结婚,他至今仍然是个郁郁不得志的乡镇农机站的小职员。虽然他早就通过某种途径看到了自己当年的档案,却始终感到无力回天,只能屈服于命运的安排。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填写他人档案、给别人下评语往往是由一两个人完成的,比如学生档案一般由班主任来填写,可是班主任对一个学生的评价是否客观公正?是否掺杂着个人好恶,会不会有意歪曲、弄虚作假?这些似乎缺少有效的监督。对于填写档案的人来说,可能是随手填写、挥笔而就,但对于档案主人来说,这些随手填写的东西可能影响着他一生的苦乐酸甜。因此,档案填写的公平公正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保证公民档案内容的客观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社会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如何让档案填写更加公平公正?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个人档案公开(除一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如群众意见汇总等),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和检验,不仅自己可以看自己的档案,其他人也可以看、可以评,对于档案中明显与事实不符的评语和材料,档案主人可以提出异议,可以提请相关人员和部门重新认定和评价。其实只要做一下简单的利弊权衡就会发现,不公开档案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而公开档案不仅可以避免这些问题,而且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将档案公开呢?公开档案有什么可怕的呢?
公开个人档案,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需要,是实现人事制度公开化、透明化的需要,更是维护公平公正社会准则的需要。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8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