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民建房乱收费一律取消
2002年6月28日19: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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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6月28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为根治对农民建房的乱收费问题,陕西省近日明确规定:取消一切对农民建房所进行的乱收费行为。
陕西省规定,农民占用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建房,其现行收费项目是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除此之外,对国家明令禁止在农村收取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超占费等,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国家和陕西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未明确规定适用于农民建房的,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在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等手续时,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其他面向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取消;对不符合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由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立的面向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要一律取消。
陕西省还要求,禁止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费,对农民建房提供的经营服务,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与农民签订委托合同,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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