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年仅15岁的少年,合伙抢劫了2元5角钱,昨日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1000至2000元。武昌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特意将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带到武汉中学初一学生的课堂上,同龄人的教训使学生们深受教育。 15岁的小龙、小强(均系化名)等5人是武汉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同班同学。去年10月31日晚上9时多,5人来到阅马场附近“守点”,准备搞点钱用用。16岁打工仔小史出现后,5人围上去将他揍了一顿,从他身上搜出2元5角钱。小强用其中5角钱买了餐巾纸,又用1元钱买了包瓜子,大家分着吃了后,把最后的1元钱留给家住得远的同伙当了车费。
5名少年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会酿成严重的后果:昨日武昌区法院宣判,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半,缓刑2至3年并处罚金。
闭庭后,法官们利用午休时间赶到武汉中学初一(7)班的教室,把这个故事告诉学生。当听到5人只抢得2元5角钱时,孩子们先是笑成了一片,得知判决结果后,他们又惊呼起来。法官解释说,抢劫罪是《刑法》中的重罪,不论金额大小都会受到严惩。
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鲜活事例深深震撼了孩子们:“擂肥”算抢劫吗?遇到“擂肥”时该怎么办?如果自己在反抗时伤了对方需要坐牢吗?法官们对孩子们争先恐后的提问一一作答。
据武昌区法院少年法庭王晓明介绍,去年该庭共审理少年犯罪60余件,涉案人数有80余人,青少年犯罪问题仍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帮助。(记者李晓萌通讯员易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