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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堡”号油轮船主拒绝向也门支付油污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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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8日02:3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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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萨那10月27日电(记者魏仁苗)据也门媒体27日报道,比利时“SMB”海运集团总经理雷泽日前正式回复也门驻布鲁塞尔大使,该集团法国子公司“兰堡”号船主拒绝了也门提出的支付1850万美元油污赔偿金的要求。
“兰堡”号油轮发生严重爆炸后,船上装载的原油大量泄漏到海里,造成500多平方公里也门海域的严重污染,也门政府提出在船主交付1850万美元的油污赔偿金后,“兰堡”号油轮方可驶离也门海域。
雷泽指出,根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有关条款规定,船舶所有人向油污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金的责任范围不包括由战争和恐怖行为导致的油污损失。他说,也门内政部长阿里米已于本月16日宣布,“兰堡”号油轮是遭受一艘装满炸药的小船恐怖袭击后发生爆炸的,这一事件是有预谋的恐怖主义行动。
法国油轮“兰堡”号本月6日早晨在抵达距也门首都萨那东南约800公里的哈达拉毛省谢哈尔港石油码头附近时,遭恐怖袭击后引发严重爆炸,造成一名保加利亚籍船员死亡,多名船员受伤。“兰堡”号油轮从伊朗的哈尔克岛出发,船上装载了近40万桶原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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