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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今年采暖费依然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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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2:21 山西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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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 (记者曹秀娟)11月就进入冬季供热期了,太原有多少市民届时能享受到集中供热?取暖面积怎样计算?取暖费是否会增加?带着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今日采访了太原市热力公司。
随着10月26日下午4时多东山热源厂的正式点火,预示着今年冬季太原市新增的30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已开始预热,也意味着今年全市的供热面积已达到了1800万平方米,太原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可供面积实现了集中供热。市热力公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他3个热源厂也已做好了充分准备。11月1日,全市30多万户居民就可以享受到集中供热了。
取暖费一直是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太原市用热收费标准,目前仍然执行的是9年前太原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公建(含营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收费,热价为每平方米4.5元每月;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积收费,热价为每平方米3.3元每月。区域锅炉供热收费标准为:公建(含营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收费,热价为每平方米3.5元每月;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积收费,热价为每平方米2.8元每月。
居民住宅的使用面积(不含平房住宅)的使用面积统一以建筑面积的75%进行折算,其中封闭阳台面积按建筑面积的一半收费,公用建筑层高超过3米的部分按每超过10厘米加收3%的标准折合面积收费。地下室超过2.2米高的也按此方法进行折算。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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