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3]1072号)要求,加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组织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组织部署,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督查组由各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并邀请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参加各组工作。
此次督查的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各地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协助地方对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检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城市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查处情况,以及重大违规收费案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等。
各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形式,以及通过实地检查学校财务帐目,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反映,发现问题,明确教育收费检查政策,直接掌握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及经费收支情况。在严肃查处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乱收费典型案件的同时,注意树立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正面典型,推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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