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高考成绩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8月5日前结束。所有考生都可填报,不另收取报名填报志愿费用。
凡愿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请到当地的县(市、区)招办,索取“四川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中中专招生考生志愿卡(二)”,查阅《招生考试报》2002年“指导考生选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合订本”中已公布的第二次填报志愿院校的有关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情况,同时还要注意查阅院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补充、更正等内容,按照填涂“志愿卡(一)”相同的方法和要求,认真仔细地核对招生院校代码、专业代号,准确填涂好志愿卡。
在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中,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普通本科院校和普通专科学校的高职(专科);第二阶段: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电大普通专科班、民办高校、独立设置的公办民助二级学院、联办学校及成人高校举办的高职(专科)班;专科预科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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