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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碟事件”当事人将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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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11:1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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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看黄碟被刑拘”追踪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黄碟事件”昨日有了新的进展,当地检察机关作出了对当事人张某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被公安机关羁押了14天的张某将被释放回家。 记者从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案情,于昨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张某的决定。一位办案人员说,检察院认为报捕材料当中的部分证据不能确认,部分办案环节有疏漏,材料反映的内容不能作为批准逮捕张某的充分理由。事件回放 8月18日晚11时许,延安市万花派出所民警接电话举报,称张某家中在播放黄碟。4名警察进入张家检查,双方发生冲突。张某被带回派出所,交纳1000元暂扣款后被放回。 10月21日中午,张某又被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带走,并被以涉嫌“妨害公务”刑事拘留。 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批准逮捕张某。(华商报记者 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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