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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陆路口岸警务协作制度正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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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9日19:0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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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1月19日电 为配合香港与深圳两地过境旅客于陆路口岸报警求助的需求,港深陆路口岸警务协作制度19日开始正式运作。
香港特区警务处边境警区助理指挥官罗卓洪19日会见新闻界时表示,该制度是要开展两地现时在陆路口岸的警务联络,以及强化对港深过境旅客的警务服务。
根据有关协作机制,位于港深两地陆路口岸的警务设施将用于服务市民大众,处理一切罪案举报及与警务工作有关的事宜。
提供这项警务工作的香港口岸包括沙头角警署,以及位于文锦渡、罗湖和落马洲管制站的报案中心。
罗卓洪指出,港深两地警方设有专责联络员24小时候命。双方的联络员除处理发生于陆路口岸范围内的事故外,更会收集涉及口岸地区的跨境犯罪情报,以及在必要时要求涉案人于港深的警务办公室协助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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