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月1日起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
2002年9月25日11:1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5日电 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孩《生育服务证》将被取消。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日前,该市计生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就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是此次综合改革的重头戏。
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明确规定:该我市户籍人口依法登记结婚后,凡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孩生育政策的,可自主选择怀孕、生育时间,不再实行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10月1日后怀孕的育龄妇女,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10月1日前已怀孕并已领取的一孩《生育服务证》,在本孕次内仍有效;未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
该市户籍人口按政策生育一孩后,应在生育后30天内,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与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后,方可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余海蓉、和晓峰)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