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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无罪敲诈坐牢 昔日“打假英雄”今判三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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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1日17: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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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英雄”被判三年刑法院:索赔无罪,敲诈有罪
本报北京9月30日讯 和王海一样有“打假英雄”之称的臧家平因涉嫌敲诈被警方逮捕。昨天,北京海淀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去年4月,臧家平以购买的“藏汴宝”为假药的名义,向陕西某保健药厂提出赔偿要求,并获得了厂家1万元的赔偿。此后,臧家平找到合法生产“藏汴宝”的药厂,请求由他进行打假,约定打假费用由臧家平自己负担,索赔金额对半分。
获得委托后,臧家平告知陕西那家保健药厂,声称他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篇对他们厂不利的文章。经商定厂方表示,臧家平花18000元买下的药,厂方赔40000元;而那台价值13000元的电脑,厂方出价35000元收购。当厂方将75000元钱交到臧家平手里时,警方将其抓获。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臧家平索赔不能视为敲诈勒索。但是,臧家平要求厂家购买其存有调查文章的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则属于敲诈。(谢德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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