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6日,段某女儿小宝(化名)在送毒品给吸毒者彭某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在其家中,警方从段某前夫郑某衣袋中搜出毒品1包,据交待系段某所有。经鉴定,两包毒品均为海洛因,净重2.7克。
从2001年6月份始,段某就利用电话预约的方式,向吸毒者李某等人提供毒品。为了逃避法律处罚,段某利用其不满15岁的女儿专门送货。在被抓前段某已贩卖毒品2.5克。
虽然段某辩称女儿贩毒系个人所为,黄陂法院仍依法判决,段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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