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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项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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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21日17:33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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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7月21日电记者江山报道:吉林省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从实施三项制度改革入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致力于清理审批事项,形成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对原有的文件、规章、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全省共废止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的文件840件,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66项。其中,省本级取消39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44.3%。另一方面,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暂予保留的审批项目,从建章立制入手,实行政务公开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将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将建立政务大厅,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组织实施。省政府建立的政务大厅,共开设88个服务窗口,省直46个部门878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以及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省直会计核算、省直机关基建项目统建、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集中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
改革财政制度,致力于措施落实,加强资金监管,普遍实行了部门预算。(加快实施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从2003年开始,试行预算外收入异地汇缴办法。省纪委、监察厅就解决“小金库”问题作出纪律规定。吉林市清理各类收费项目34项,市本级取消不合理账户128个,全市乡村普遍推行了乡(镇)财务统管和村账乡管。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致力于机制创新,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普遍实施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多项配套制度。推行了考察报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对所有新提拔的县以上党政机关委任制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推进了干部交流,特别是新提拔的市(州)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异地交流。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在地厅级干部中继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项制度。实行党委任命(推荐)干部表决方式的改革。省委和一些市委、县(市、区)委讨论任命(推荐)干部,实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长春市制定了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出台了实行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制的意见,并对101名不称职、处于末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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