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论坛 | 在线 | 企业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 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改判死缓引争议 >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质疑田律师-刘并非个体而是黑社会头目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4日08:22  搜狐新闻留言板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这里,田大律师说得掷地有声,铁板一块。好个田大律师!你不觉得你这样的辨解太蹩脚了,这在明显地钻法律的空子,辽宁法院就这么点水平,竟然听从他这样明显地站不住脚的所谓辨解。它的前提事实果真如按田大律师所说的话,那么,只要稍有点头脑和法律知识的人,就会得出与田大律师截然不同的结论。

  不错,田大律师所说,“刘涌案中涉及死刑条款的只有故意伤害致死罪一个,而恰恰在这项事实上,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刘涌参与和指使”,据此,田大律师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一条最关键的事实,每个人都应当全面把握。无论是刘涌,还是其他任何被告人,当他与某项具体犯罪无关的时候,法律就没有理由追究他相应的责任”。在这里,我们拿足了黑钱而一心想保刘涌一命的田大律师,玩弄起法律来了。请问,就这个事实, 你认为你得出的辨解结论是“全面把握 ”了的吗? 你这是只攻一点, 不计其余, 片面地、静止地、割断一系列整体事实来看待单个具体事实。

  在这个事实上,首先,田大律师只片面的强调刘涌的个体身份,而有意隐瞒他的组织身份,也就是说,田大律师聪明地把刘涌当作一个普通地、偶然办错的单个个体来看,而故意忽视他的组织身份,忽视刘涌不单是一个个体,更重要地是一个组织,一个黑社会组织的头领,也就是说, 这里的刘涌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一个单纯的个体刘涌了,他是一个组织的象征和代表,他的所作所为, 不能单从纯个体的主、客观动机和行为上去看,而应该从一个组织的主观动机和客机行为上去看。 打个比方来理解。胡三汉匪帮带领一帮土匪去村子里抢粮食,胡汉三对土匪交待只抢粮食, 结果,其中有一次抢的过程中有个土匪打死了一个反抗的村民,如果按现在的法律去处理,按田大律师的辩解, 打死村民是那个土匪的个体行为,胡汉三没有指使他打死人,因此与胡汉三无关,与胡汉三领导的组织无关,与胡汉三组织的无数次的抢粮行为无关。

  第二, “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刘涌参与和指使”,对这个证据问题我们要客观地分析:一般象这样的参与指使,是不好甚至是无法取证的。试想,只要刘涌悄悄地在宋某耳边附一声,莫说无人听见,即使有人听见,也可能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所指,你能认定是指使吗?只要宋不说,刘不认,就是如来佛也休想拿到证据,如果刘涌只是使一个眼色呢,按照他们多年的默契,甚至连一个眼色都不要,只要刘涌一声干咳,就有人理解了他的意图。做为一个有特定“语言”(包括行为语言)的组织人员之间,做为有着多年默契的黑社会组织人员之间, 更是经过多年与法律玩游戏的黑社会人员之间,在多年的累累犯案之中,就某个单项犯案的具体事实中的“指使”证据,你如何能取到证据?所以, 聪明的田大律师就在这里大钻了法律的空子,对于这个其实是无法取证的单个证据来说,硬要你拿个证据出来,你如何拿得出? 当事人不提供, 而且即使仅有一方提供另一方不承认,也不足为证,等于是死无对证。 而我们的田大律师以偏偏“参与指使”这个单项事实无证据为由,轻松地帮罪犯开脱了罪责。

  这是我们的法律漏洞吗,即对于那些其实是永远无法取证的真实事实, 我们就无法认定了吗?我认为,从证据与事实一一对应的关系来说,这是目前法律上的一个无可奈何的漏洞。但是,本案却不同,如果刘涌作为一个普通、纯粹的个体,只是偶然涉案,即使有指使的行为,因无法取得证据,当然不能认定参与指使这个事实。

  但是,如上所说,刘涌的不同,就是在于它不是单纯的个体,他有一个组织和领导身份,多年来,他组织、领导、发动、指使他的黑社会人员行凶伤人,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在这么多的案子中,我们有许多证据认定他起着的组织、领导、发动、指使作用的事实,既然组织、领导、指使了无数次行凶伤人案件,那么,这种组织、领导、和指使就是一种惯例,事实上在黑社会内部也自然形成一种默契,不能因为一两次他不在场,或者没有直接授意而碰到摆不平的事不去用行凶伤人去摆平。既然形成了武力政策,那么,谁应该对这个武力政策可能导致的所有后果负总责呢?当然是使得武力政策得以形成的组织、领导者。这里,我们是否非得要以次次是否具体参与指使来分开来清算组织、领导者的罪则呢,难道他的作用和危害性(罪则)不及一个个具体作案的黑手吗?试想,如果没有他,能有一次次的行凶伤人案以至最后的伤人致死案吗?所以,我们的田大律师避开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具体案例不说,不综合来清算,而单独地拿一个明知是任何单独一个具体案例都难以取证的个别案例来开脱他的罪则,来片面、静止地,割裂他的罪则,以达到减轻他罪则的目的。

  我们的田大律师多会玩法律,多会钻法律的空子。可是法律还真没有什么好空子给他钻。可令人愤怒的是,他的确又钻成了, 只是我们辽高院的法官们不知水平太臭了,还是也得了刘涌不少的银子,是黑眼珠子见不得白花花的银子,竟然连这样的白纸黑字的国家法律也看不见了: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而我们的田大律师, 为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味昧着自己的良心道德、更无视遭刘涌黑社会集团迫害而伤亡、伤残的老百姓的血泪史,一方面把刘涌的整个的不可分割的犯罪事实分割开来,化大为小,化整为零,再采取“个个击破”的手法,只攻一点,不计其他;另一方面,从玩弄、篡改刑法开始,对“黑社会头目应该对整个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负责”的这一规定偷偷地、投机取巧地修改为“黑社会头目仅对直接参与指使的直接犯罪的罪行负责”,那言下之意,只要不是黑老大直接参与指使的犯罪,虽然是他的犯罪集团犯的罪行,他可以不负责。 第三,在证据问题钻空子,很明显,对于一个多年来狡猾多端的黑老大来说,那种“参与指使”的证据,你几乎是无法拿到的。

  因此,我们的田大律师俨然以“人权”卫士自居,理直气壮的从这个荒谬的修正出发,要求公诉人证明刘涌直接指使了宋健飞杀人(刘涌等人可能对这些行为留下录像,留下录音、留下字条吗?既没有录像,又没有录音也没有字条,除了口供,公诉人还有别的办法吗?最后,他们再用刘涌和宋健飞的翻供,凭莫须有的“可能有刑讯逼供”来否定公诉人的指控,终于达到了他们所谓一流的“法学家”、“律师”玩弄法律的目的。最可悲可恨是我们不争气的辽高院,竟然没有识破他们的伎俩。

  (搜狐新闻声明:本消息转载自网友评论,转载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本消息代表本网站立场或赞同其中的描述、观点)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 网友评论:腐败固然可怕 但最危险的是司法腐败(09/04 08:06)
  • 网友评论:并非钻法律空子 而是没依法定罪(09/04 04:19)
  • 网友评论:田大律师是在明显地钻法律的空子(09/04 03:50)
  • 网友评论:改判的根本原因与幕后的“教父”(08/30 07:10)
  • 网友评论:让法律说话 不该用民众情绪来卖座(08/28 20:11)
  • 网友评论:这是2003年度中国司法界的最大丑闻(08/28 20:09)


  •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精彩相册[男][女]
    活力社员[男][女]
    魅力情人[男][女]
    美女 天若有情
    帅哥 不帅照脸踢
    ·和弦铃声:
    原来的我 挥着翅膀的女孩
    ·疯狂音效:
    On…个头啊 翠花,接电话…
    订阅任何彩信服务
    三天内退订不收费!!!

    新闻搜索
    关键字: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找老乡尽在激情老乡会
    ·攒魔法袜子拿圣诞礼物
    搜狐彩信最新推荐
    ·[] 眉飞色舞
    ·[] 厉鬼再现
    热门词:圣诞 林忆莲
    精彩订阅
    新闻资讯
    美国正式宣布萨达姆已被捕!

    订阅 焦点新闻,跟踪萨达姆被捕全程



    搜狐商城
    ·影视|中毒(终结骗)
    ·影视|赤裸的艺术
    ·音乐|莫文蔚《X》
    ·书籍|唐僧情史
    ·书籍|1元图书特卖场
    ·书籍|天不亮就分手
    更多...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