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倌
经过人民网在内的媒体的勇敢介入和中央的高度重视,南丹事件已经显露了冰山一角。据区党委书记曹伯纯透露,南丹矿区重大透水事故确实死了人,初步查明死了70多人。他表示,对这一重大事故要坚决查个水落石出,究竟死了多少人,一定要查个清清楚楚。 要向社会、向群众、向中央有个负责的交代。还要调查和追究有关人员隐情不报的责任。
我相信,事情已经闹到这个地步,搞清事实真相是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了。按照惯例,矿区的老板肯定要吃官司,当地官员也要吃不了兜着走。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无论怎样重罚,那些死去的冤魂肯定也不会再生了。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南丹事件牵动了许多中国人的心,这不单是因为伤亡人数众多,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安全生产不是新问题,特别是一些个体采矿者,而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一些强硬措施已经陆续出台。
引人注意和思考的是,在传播手段日新月异,新闻媒体触角灵敏,行政系统叠床架屋,各级领导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一个个体矿发生的惊天灾难,何以隐瞒这么长时间?
不是吗?看今日之域中,互联网四通八达,移动电话遍布城乡,更不消说传真、有线通信,今天,一个明星在穷乡僻壤打个饱嗝,一个总统在大洋彼岸说句笑话,瞬间都会成为地球村的共同话题,为什么一个矿区,几十、几百条鲜活的生命被威胁和吞噬的事实,却被掩盖了!
当地那些口口声声“为民造福”的政府官员们干什么去了?
那些穿着服装,到处逡巡着找点事情,整点儿罚款的治安人员干什么去了?
那些上班只为搜罗信息,天天往上级部门报送,千方百计争取自己的信息能够被上级采用、被领导批示的信息工作者们干什么去了?
一句话:那些在其位、司其法,尽其责的林林总总的各色人等干什么去了!
我深信不疑的是,事件发生后,当地官员们不可能全部“丧失了工作能力”;记者们也不可能全部“装聋作哑”;治安人员更不会全部失去记忆;信息工作者更不可能置若罔闻!
相反,他们中的多数很可能为了拯救那些生命而全力以赴:有的在现场指挥抢救,有的在积极获取真相,还有的可能已经愤怒起草了向上级传诵的文字稿……
我要说的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为什么有人胆敢一手遮天?
这才是南丹事件的要害。
发生了这样惨痛的事件而不报告,甚至在党中央机关报的记者前去采访时粗暴地予以阻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说到底,是保官!
我们的一些干部口口声声“为民造福”,其实是为己保官、要官。保官,就处心积虑地树立自己的形象,宣扬自己的政绩,对不利于形象、政绩的,就千方百计地回避、打击和掩盖。南丹事件发生后,如果一级(注意,我这里不是特指任一级)官员出于为民的目的,就应该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争取上级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当然也包括对责任的追究;而如果一级官员出于保官的心态,毫无疑问地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象南丹这样来个“一手遮天”。如果合适,还可以“坏事变好事”,把责任尽可能推向客观和不可抗御,说不定还可以“培养”出几个典型或者群体,自己也从中沾光呢!
其实,对于主管区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报送,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都有很具体的规定。包括死亡的人数、上报的时限都规定地清清楚楚。这不仅是对于事件妥善应对的需要,也是一级组织对上级负责的表现。说到底,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原则问题。一级组织要实现对下级的有效控制和领导,不了解下情能行吗?遗憾的是,这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原则问题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当然,象南丹这样明目张胆掩盖事实真相的情况是及其个别的。但是,在一些地方的领导人中有类似心态却决非个别。在他们那里,向上级报告情况必须以“报喜”为主,非报送不可的也要尽量夸大客观,微缩主观,因此,报到上级的情况,往往是被加工过的,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这类信息肯定是失真的。长此以往,做具体工作的人只好曲意逢迎,投其所好。否则只能是自讨苦吃。曾经发生过在相当级别的党委主要领导对报送负面信息的同志立案、侦查的情况,虽然经过上级干预,那个同志没有进“局子”,后来却因“工作需要”而调离,而这个主要领导后来照旧升迁了。“报喜得喜,报忧得忧”,这就是一些地方令“苦恼人”不得不面对的客观现实!
人命关天的大事既然被掩盖,可见某些人“手眼通天”和“一手遮天”……
但是我相信那句同样有关“天”的成语:手大捂不过天!
不是吗?真相正在揭开。
衷心希望我们的领导能够借此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如是,则应该感谢人民网等媒体富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记者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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