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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看黄碟”案背后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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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3:43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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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报道,2002年的最后一天,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的延安“夫妻看黄碟”案最终以协议方式了结。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刑拘16天的当事人张某,讨回的公道是:宝塔公安分局当面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医疗费、误工费29137元;宝塔分局纪委书记孙伟承诺将“对办理本案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但此案处理过程的细节,仍给我国公权对私权侵害留下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日前,就此案处理的一些细节问题,当事人张某代理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责任方“退让”只因上级“发话”
向阳律师说,当初他听到“黄碟”案事发2个多月后张某又被刑拘,十分震惊,决定无偿帮助张某伸张正义。在张某被刑拘10天后的2002年10月31日,向阳正式接受了张某妻子李某的法律援助委托。
12月2日前后,当事人打来电话说,公安分局答应解除取保候审、退还罚款、撤销案件。12月5日,宝塔分局兑现了对当事人的承诺。据知情人士透露,促使宝塔公安分局“让步”的直接动力在于,去年11月底的一次会上,延安市委批评延安市公安局某领导“不要等事情弄太大再收扬”。
另据了解,直接责任人之一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目前在“待岗处理”,每月薪水降为180元,照常上班。
当事人曾提出“过高要求”
向阳坦陈,本来这个案子可以提前近1个月解决的,之所以拖到了12月31日才达成协议,与当初当事人提出了过高要求有关。向阳说,当时当事人张某要求宝塔分局在全国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而且要求赔偿数额也远远高于向阳给陕西政法委等部门提的赔偿数,要求马上将直接责任人以及宝塔分局局长、副局长全部撤职。
在发给陕西省政法委和公安厅的法律意见书中,向阳提出了3个请求事项:一、由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对当事人赔礼道歉;二,承担张某的住院医疗费8000元,误工费12000元;三,立即对导致本案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经办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为何选择调解处理此案
这个案件最终选择调解处理,向阳当时的考虑是:第一,“公安机关虽然也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但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功不可没。我们不能让公安形象太难堪,像贺红亮这样的警察毕竟还是个别的,不能一竿子打倒一片”;第二,是希望当事人今后能平静地生活,而且有利于当地的党群、干群关系。向阳认为,这样调解处理可以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把损失及消极影响降到最小,而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再想让机关赔礼道歉是不可能的,因为赔礼道歉是无法执行的。同时,当事人也需先向宝塔分局提出国家赔偿,若宝塔分局在两个月内不予处理或处理不当,再向延安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2个月后若仍得不到满意处理,可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此案能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妥善处理,与媒体密集关注、舆论强烈反响和律师的调解处理是分不开的。但这个典型的“公权对私权侵害”案件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比如“官本位”的习惯势力何时能从少数地区根除?比如在国家赔偿中能否增加精神赔偿这一项? 李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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