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5月12日消息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镇委副书记王映清对工作人员擅离岗位不采取措施,“防非”不抓点上落实,致使其所负责的儒林村“防非”工作出现盲点,构成工作失职。10日,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王映清党内警告处分,王成为海口市因“防非”不力而受党纪处分的第一人。 转自搜狐 4月30日,龙华区领导到该镇新谭村委会儒林村检查“防非”落实情况,发现大多数村民还不知何为“非典”,更不知两员(观察员、报告员)制度。经查,4月21日下午,该镇召开“防非”动员大会,布置镇领导和干部按原工作联系点落实“防非”任务。王映清任镇驻新谭村委会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新谭村委会管辖的15个自然村“防非”工作,并分工抓昌旺、卜门2个村,其余的13个村由6位镇干部、职工负责,儒林村由周某负责。 转自搜狐 王在动员会后召集该村委会成员和主任蔡某,口头布置了“防非”工作。两天后,王到村委会过问“防非”宣传情况,要求蔡某出一期“防非”知识宣传栏,此后王就没再过问此事。 转自搜狐 直到4月28日中午,王映清才到村委会与蔡某商量,定于次日下午开会布置“防非”事宜。由于王与包村干部当天下午在镇里开会未参加村委会的“防非”会,而儒林村经济社主任也因故未到会。 转自搜狐 会后,村委会只是委托该村一村民带一小叠“防非”宣传资料转交该村经济社主任。对村委会开会布置“防非”工作情况,王事后也没向村委会主任蔡某了解,对儒林村经济社主任不到会和村委会干部是否到该村进行宣传发动“防非”情况也不清楚。特别是对负责儒林村“防非”工作的周某,王映清明知其在4月21日动员“防非”会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只是向镇领导反映过,作为分片包点工作的负责人,却不采取措施,不及时调整人员负责儒林村的“防非”工作。 转自搜狐 5月10日,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映清党内警告处分。(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