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房 立 核心提示:大公交的司机在过马路时一脚急刹车,使乘车的花季少女摔成九级伤残,面部留下了难看的伤疤。为了索要赔偿,少女将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简称丰城巴士)告上法庭。昨天,记者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判决丰城巴士赔偿少女3.2万元的经济损失。 (小标)现场回放 公交十字路口急刹车 2001年4月15日早8点左右,某校初三年级的小雪(化名)上了245路公交车。上车后,小雪向车厢后面走去,就在她还没站稳时,发生了意外,这场意外导致小雪与丰城巴士的诉讼大战。 就在小雪向车厢后面走时,245路车正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此时,司机发现交通灯刚刚变成了红灯,情急之下踩了一脚急刹车。正在行进中的小雪一下失去了平衡,扑向下车门的台阶,血立即就从鼻腔里流了出来。见乘客受伤,司机将车停在一边,带着小雪来到中捷医院就诊。因为小雪受伤严重,司机又带着小雪来到沈阳市胸科医院。在那里经过简单处置后,司机又与小雪父母将她送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诊断为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上颌骨骨折、鼻外伤、鼻中隔穿孔。 (小标)协商不成 赔偿太少告上法庭 根据小雪的病情,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议小雪住院治疗。小雪的母亲说,当时丰城巴士的安全队长王某表示没有带钱,而且回家治疗和住院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考虑到小雪就要参加中考了,回到家里治疗方便小雪复习功课,小雪的母亲就将小雪接回家,在家中打了74天的点滴。 直到2001年7月28日,小雪才觉得自己的伤完全恢复,但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难看的疤痕。为了这道疤,小雪到医院咨询后得知,只有进行医疗美容才能消除。在这期间,小雪的母亲为她请来了家庭教师,给她补习数学、英语、语文等课程。7月末,小雪和同学一起参加了中考。 在小雪进行治疗期间,丰城巴士向小雪提供了8000元的治疗费用。但小雪觉得自己花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的经济费用不止这些,而且自己的脸被毁容了,巴士公司应当承担更多的赔偿。双方就赔偿的数额没有达成协议,2002年初,小雪向大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标)终审定音 九级伤残赔偿3.2万 2002年3月22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大东区人民法院委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对小雪的伤残进行鉴定。结论为:“被上诉人鼻中隔穿孔、鼻骨骨折分别构成十级伤残;鼻背遗留瘢痕对其容貌外观有一定影响,可以除疤整容治疗。综上,被上诉人伤残等级为九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雪乘坐公交车,在其买票后,两者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将小雪快捷、安全地运抵目的地,但在运送过程中,由于司机驾车措施不当,致使小雪摔倒受伤,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对小雪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小雪各种损失总计约3.4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公交公司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后,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作出了部分改判,最终判决丰城巴士赔偿小雪各种损失总计约3.2万元。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