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4日,西安公安、武警果断击毙一名持枪劫持人质的歹徒,确保了人质安全。
犯罪嫌疑人李某原系我市东郊某厂职工,曾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直心怀不满,扬言报复,并私藏猎枪、弹药,对社会构成威胁。有关单位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公安灞桥分局迅速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李某持猎枪向民警射击,并窜入厂去寻找报复对象未果,后劫持数名人质与劝解的公安民警对峙,并连开数枪,打伤一名公安民警。我公安、武警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将其击毙,人质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