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 盛大林
12月4日,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体森林干警、林政人员和管护人员沉痛哀悼不幸遇难的环保志愿者冯勇,可可西里境内的不冻泉保护站降半旗致哀。而就在几天前,福建晋江罗山镇社店村荣宗小学操场上的五星红旗也降了下来,因为这一天是村支书钱某某的下葬日,据说那位村支书生前对学校贡献甚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下半旗”有明确的规定,除国家主席等最主要的国家领导人逝世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和“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或“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也可以下半旗志哀。但是否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为村支书下半旗是村小学决定的,而为志愿者冯勇下半旗的报道中也没有“经国务院批准”的表述,很显然,“降半旗”的决定是保护区管理局做出的。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可可西里保护区不冻泉保护站“下半旗”的违法行为正好发生在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
“下半旗”是一种极高的荣誉,也是一件极其庄严的事情,绝不是一家单位或某个地方的事情。是否“下半旗”纪念那些有特殊贡献的人,必须经国务院同意;而且,“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也要“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如果今天这里“下半旗”,明天那里“下半旗”,国旗的神圣性何在?
当然,笔者并不是说冯勇就一定没有“下半旗”的资格,而是说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力。当年钱钟书先生逝世的时候,有人认为应该“下半旗”;1999年渤海“11·24”海难,有人认为应该“下半旗”;2001年大连空难,有人认为应该“下半旗”……但是否“下半旗”,只能由国务院来决定。
无论为冯勇“下半旗”这件事多么“合情”、“合理”,只要不合法,那就是不允许的。这是法治的根本涵义。这起严重违法事件竟然就发生在全国法制宣传日,而那么多人竟然都没有意识到。这充分说明,国家设立全国法制宣传日确实非常必要。
当然,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普遍增强国人的法制意识,光靠一个法制宣传日是远远不够的。在这个问题上,确实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我国的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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