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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批公职律师产生 有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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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4:30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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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20名公务员被长沙市司法局授予公职律师执业证书,与此同时,长沙海关、湖南省工商局、长沙市规划局3家行政部门的公职律师办公室挂牌成立。
这20名公职律师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国家公务员,又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
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照政府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级政府或部门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公职律师执业制度后,湖南省政府行政部门决策的法律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据悉,《长沙市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文/袁名清 邵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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