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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中医院把报废车当救护车 时间延误婴儿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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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17:27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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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报讯 宁乡县城距长沙仅40多公里,一辆从宁乡县城出发的医院的急救车载着一被抢救的婴儿走完这40多公里的路程,竟然花了两个多小时。时间被延误了,婴儿死了。悲愤的婴儿父母将宁乡县中医院告上了法庭。最近,法庭在庭审中发现,那辆救护车竟然是6年前就报废了的“黑车”。
过收费站才知不是救护车
7月15日上午,家住宁乡县回龙铺乡天鹅村洪家组的妇女陈建新,来到宁乡县中医院。31岁的她已是一个女孩的母亲,这次是来进行第二胎剖腹产的。下午3时开始做手术,3时50分取出一男婴,但婴儿脸色苍白,生命垂危。宁乡县中医院的专家会诊后查不出病因,建议转湖南省儿童医院。
在征得陈建新家属同意后,医院叫来了一辆车身标有“宁乡县中医院”(车牌号为湘A·90526)字样的白色面包车,车身上还有中医院的急救电话。陈建新的丈夫刘志明介绍说,当时,姓谢的司机让他们交390元的“救护费”,他当场就给了,但对方没有给他收据。
下午5时15分,救护车载着婴儿开始出发。上长益高速公路后,于5时50分来到长沙市岳麓收费站,收费站要求该车按章缴纳15元征费,姓谢的司机说自己的是救护车,不愿缴。但他不能出示有关该车是救护车的任何证明,与收费站的人争执了十来分钟。经家属和随车护士相劝,司机才不情愿地交了15元。刘志明这才知道,收了他“救护费”的这辆车并不是救护车。
在法庭上才知是报废车
进入长沙城区后,因为没有警报措施,这辆白色面包车不敢超速行驶,直到晚上7时20分才到达省儿童医院。在医生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措施后,婴儿还是在次日凌晨5时不治身亡。其后,刘志明多次找医院,要求查出婴儿死亡原因,但至今婴儿因何而死,还是一个谜。
9月10日,刘志明委托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贺宁陵为代理律师,开始起诉宁乡中医院。10月17日,宁乡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贺宁陵律师提供了一份由宁乡县交警大队出示的证明,该证明显示,那辆用于作救护车的车牌号为湘A·90526的白色面包车,竟然是宁乡县农业银行已于1997年12月25日报废的一辆报废车。该证据一出,立即震惊了法庭上所有的人。由于刘志明追加的第二被告省儿童医院提出要对婴儿的死因作医学鉴定,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记者采访得知竟是私家车
10月26日,宁乡县中医院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院副院长陈雪莲解释说,因为当时中医院的3台救护车都已出勤,当时情况紧急,所以他们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才由医院出面去叫车的。他们想到中医院食堂职工谢某私人有车,就喊了他。至于谢的车是不是报废车,陈雪莲表示当时并不清楚,是开庭后在法庭上才知晓的。记者问她为什么该面包车身上有“宁乡县中医院”和医院急救电话等字样,陈雪莲则含糊地表示自己不清楚。
据刘志明的代理律师贺宁陵介绍,他们已收集到了更多的证据,他们将要求两家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抚恤费等共8万多元。(稿源:东方新报)(作者:肖猛)(编辑:张泉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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