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镇江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镇江市此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还包括取消“农转非”制度,废止非农人口迁入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对于直系亲属挂靠放宽了政策,属投靠配偶的,取消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取消身边无子女条件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石开西)